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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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内容徐爱国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法律学科的一门历史学科,同时又是一门法律学科中的理论学科。在全国重点法律院系中,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本科教学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这里将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几个主要问题阐述如下: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含义和基本内容所谓"史"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一门史学科,它研究从古希腊罗马到20世纪的法学观点、思潮和学派以及发展的规律。所谓"思想"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探讨的是人的意识形态,以区别于法律的制度史。制度史研究的是具体实在法律制度发展的进程,而思想史研究的是人们对法律制度认识的发展史。思想有其历史性,但它又

2、超越历史。所谓"法律思想"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将其研究领域限定在法律现象之中,以区别于哲学史、伦理思想史和政治思想史。但要指出的是,由于人类思想史的自身特点,西方法律思想史与西方哲学史、西方伦理史和西方政治史有着密切的联系。19世纪以前,法律思想并没有从哲学、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完全独立出来。要弄清法律思想就需从他们之中发掘出来,有时哲学思想、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就是法律思想的一部分。所谓"西方"是指基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基督教文明之上形成的文化现象,在地域上主要包括欧洲和北美。具体而言,每个时期的法律思想主要是通过每个时代的法学家的著作

3、体现出来。因而,法律思想家和法学著作就构成了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资料渊源,也构成了西方法律思想史理论体系的根据。因之,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理论体系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部分:1.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中世纪的法律思想这是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这一时期的正义的理论,人治与法治的理论,自然法的理论,国家起源的理论和政体分类的理论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主要的代表人物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和罗马法学家。这一时期的神学法律观念,法律分类理论,自然法的理论和实在法的理论对后世有着重要影响。主要代表人物有圣·奥古斯丁、托·阿奎

4、那及宗教改革运动时期的代表等。2.近代的法律思想其中包括文艺复兴时期的理论和古典自然法学,这是西方近代法律的基础,其理论对西方近现代的法律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这一时期的自然法理论,社会契约理论,民主法治理论,自由平等分权理论至今有着现实意义。主要代表人物有早期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和博丹的主权论,有17-18世纪的格老秀斯、斯宾诺莎、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罗伯斯比尔、杰弗逊、潘恩和汉密尔顿等。3.19世纪的法学流派这是西方法律思想的成熟时期,法学流派此时得以产生,主要法学流派有哲理法学派、功利主义和分析法学、历史法学和其他的放

5、学流派。每个学派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西方法律现象进行归纳和解释。主要代表人物有康德、黑格尔、边沁、密尔、奥斯丁、萨维尼、梅茵等。4.20世纪的法律思想这是在19世纪法律思想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从法律理论倾向上看,主要有社会法学的狄骥、庞德、弗兰克等;新分析法学的哈特、凯尔逊等;新自然法学的富勒、马里旦、罗尔斯、德沃金,以及二战以后的诸多理论思潮,比如突出的批判法学等左翼法学和经济分析法学。二.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意义1,学习和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增加知识,开阔视野,启发思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西方法律思想史基本上来源于历史上法学家

6、的法学经典,这些法学经典是人类思想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2,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是培养高层次法律理论人才的需要。任何一门法律学科都有其历史基础和理论基础,而西方法律思想史同时融合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利于对部门法的进一步了理解。3,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利于提高法律实践水平。西方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历史久远,对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西方国家,法学家的著作和学说有的构成法律渊源的组成部分,有的对立法法律判决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我国的现代法制建设参照了许多西方法律制度,要正确理解这些法律制度,就应

7、该了解西方法学家对这些法律制度的论述。西方法律思想史正是了解西方法学家理论的一门学科。三.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要旨古希腊罗马法律思想是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古希腊以其法律思想著名,古罗马以其法律制度闻名于世。古希腊的正义论、人治与法治之争、国家起源和政体理论对后世有着重大影响,而西塞罗则把希腊法律思想带入罗马。在正义理论方面,柏拉图认为正义是一种和谐。就个人而言,每个人的理性能支配意志和欲望,此人便是一个正义的人。就一个国家来说,每个国家都由国王、军人(卫国者)和劳动者构成。如果三个阶级各尽其能、各守其职,那么这个国家就处于一种正义的状

8、态。亚里斯多德认为,正义是一种中庸。他把正义分为普遍正义和特殊正义,特殊正义又分为分配的正义和平均的正义。前者适用于后世的公法领域,后者适用于契约、损害赔偿和法审判等私法领域。在人治与法治问题上,柏拉图早年欣赏"哲学王"的统治,即人治。他向往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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