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权责任法》中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规定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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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侵权责任法》中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规定的完善建议摘要:《侵权责任法》实施至今已叫年有余,其赋予了医生紧急医疗措施权,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医生积极救治忠者以期保护患者权益。但由于其对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规定不够细致具体加之现实情况的复杂性,一些相关问题还是不能有效解决。紧急医疗措施权的有关规定仍需要具体细化,以便更具有操作性。关键词:紧急医疗措施权医患关系拒绝治疗近口,有关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产妇手术台上死亡的新闻再一次将医患关系推到了风口浪尖的位置,加上今年三月份广东潮州等地的医闹事件,让人不得不反思医患之间复杂的是是非非。虽然

2、湖南产妇死亡的真相到现在还没有定论,但因为同样都是孕妇,所以笔者由此联想到了2007年的“肖志军案”。2007年底,肖志军带怀孕的妻子到北京市某医院治疗感冒,却被告知其妻子己感染肺炎且情况危急,建议马上剖腹产。但肖志军在其妻子昏迷以致不能表达意愿后坚持拒绝签署手术单,而医院又无法与其妻子的近亲属取得联系,无奈医生只能采取药物治疗。最终,肖志军的妻子与其未出生的孩子双双殒命。此案发生时,《侵权责任法》还没有出台,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此种情况进行规制,医生也还没有被法律明确地赋予紧急医疗措施权,但时至今日,若此种情况再次

3、发生,就一定能够确保悲剧不再重现吗?笔者欲以肖志军案为例,对《侵权责任法》下紧急措施医疗权的规定进行论述。一、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规定及其积极意义根据《侵权贵任法》第56条的规定,在医生遇到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时,如果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可以经医疗机构的或其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此条是在合理借鉴相关医学条例的基础上对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情况所做的特殊规定。学界上将其概括为紧急措施权。(当然,对于此种紧急措施到底是医生的权利还是义务学界仍有很大争议,但在此不做赘述,笔者以其作为一种权利为前提来

4、进行论述。)从该条我们可以看出紧急措施医疗权的适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必须是在紧急情况卜、二、必须是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悄形下。而对于“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情形,主要指患者无法表达意志且没有近亲属相伴,还联系不到近亲属的情况,不包括患者或其近亲属十分明确地作出拒绝采取医疗措施的答复的情况。'参见全M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K法室编:《<中肀人K共和国侵权贵任法〉条文说明、立法理山及相关规定》,北京人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1W。紧急医疗措施权建立在对医生职业操守的尊重和医学专业知识及技术的信任之上,

5、能够在特殊情况发生时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避免了一味追求患者的A主决定权的弊端。现今,由于医患矛盾十分普遍,导致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医生若无法取得患者同意或者联系不上患者家属,宁可选择背弃职业道德采取消极的救治态度来抢救病患,以避免承担一些不利后果或不必要的责任。而紧急医疗措施权的提山,为医者在特殊情况下抢救患者打了一剂强心针,使他们可以在法律的指引下无后顾之忧的对患者进行救治。其实,在肖志军案发生后不久,浙江德清县又出现了一起类似的事件,面对因生产而至病危的状况,产妇家属难以相信并拒绝签署手术单。但与肖志军案不同的是,德清

6、县医院的医生积极调请专家并且上报卫生局,在患者及家属未签字的情况下创造条件进行积极救治,最终母子平安。由此我们不难发现,这表面上给予医者权利的举措,实质上保护的是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0前,我国的医疗改革在不断深化,在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法律的保障也是其迈向成功的基石。因此,法律点点滴滴的进步,也将更好地推进医疗改革。二、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规定的不足之处紧急医疗措施权固然有它的积极意义,但结合现实与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法律对其的规定还存在很大的漏洞。首先,对于紧急情况,法条只明确列举了生命垂危一种情形,然后以一个等字概括了之。

7、一方面这突出了立法的前瞻性,以兜底性的字眼来涵盖现今不能发现但随着社会发展所出现的新的情形。但另一方血,由于立法者并没有对此做具体的解释,所以在法律适川方面存在一定的弊端。如若仅局限于生命垂危,则其适用范围太过狭窄。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解释,医生、患者乃至司法者又不敢盲目对号入座。所以,列举情形的单一导致很多现实情况不能更合理地被包含进来。其次,因为“难以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的”被认为包括了患者或其近亲属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形,而在现实中此种情况里确有发生,但对于如何处理认识上意见并不一致,所以佼权责任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以更具

8、操作性为由将第二次审议稿的“同意”的表述修改力“意见”参见高圣平主编:《<中华人K共和国侵权贵任法>立法争点、立法例及经典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第614页。。但笔者认为,虽然对于患者或者近亲属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况在如何处理上分歧较大,但法律不能避重就轻对之概而不谈,否则法律形同虚设,根木不能更好地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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