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

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

ID:20295343

大小:149.50 KB

页数:69页

时间:2018-10-12

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_第1页
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_第2页
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_第3页
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_第4页
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_第5页
资源描述:

《演示文稿6--合同法.ppt--(恢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一、合同的概念和特点民事中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特点: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一般社交中的约定。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区别于行政管理关系。4、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二、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有确定名称与

2、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无名合同是立法上尚未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不需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

3、为才能成立的合同。通常,确认某种合同是否属于实践合同,除须根据商务惯例外,还应有法律明确规定。(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方可成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法律对合同订立未规定特定的形式的合同。(六)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可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所以又称附属合同。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三、合同的种类1.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4、买卖合同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出卖人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这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如租赁合同,虽然一方将标的物交付给另一方,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同样,买卖合同区别于借款合同。说明:实践中,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或尚无处分权,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必须属于出卖人或有处分权。(2)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3)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一般自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并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

5、要件。(4)买卖合同标的范围有一定限制。物的禁止和限制制度使某些物品不能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或受到某些限制。说明:A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B孳息的问题: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由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

6、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特征:(1)发生了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是无偿合同。有时候,当事人双方互相给予一定的财物,如果双方互以对方给予财产为给予条件,则为互易;如果双方的给予不以对方的给予为条件,则为赠与(实际为两个赠与合同)。受赠人可以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赠与可以附义务。因为这种附义务与赠与的财产并无对等性,所以不改变赠与的无偿性。附义务有三种情况:A.混合赠与以显然低于财产价值的价格出卖或互易财产。B.捐助即为了公益事业或共同目的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一定的社会组织的行为。如指定特定用途,由募

7、集人间接转赠都视为附义务。C.附其他义务的赠与。(3)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非以交付财产为合同成立要件。赠与合同一般为单务合同,但有时也为双务合同,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性质的合同或经过公证的合同,受赠人可以请求支付。赠与人有按合同交付赠与物的义务.如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性质的合同或经过公证的合同不能撤销。(5)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

8、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租赁合同说明:A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B租赁物在租赁其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应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