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

ID:20289079

大小:6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12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_第1页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_第2页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_第3页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_第4页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三)>>文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自愿的原则自由组合,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所。事务所的财产由缔约律师依约按份共有,事务所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条 事务所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建设和改革开放对法律服务的需要,为中外人士提供多层次、全方位、超前性的优质法律服务,引入风险机制、竞争机制、利益机制,聚集法律精英,广招社会贤达,创办第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事务所经批准之日成

2、立,受______市司法局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事务所律师参加律师协会,受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事务所在业务范围内统一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执行职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录用、辞退工作人员;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形式;依照国家规定的原则具体确定适合本所情况的分配办法;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管理、处分本所财产。  第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其它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 事务所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可以根据本所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合本所的管理制度的,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事务所名

3、称:_______________      事务所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开办经费金额、及用途  第九条 事务所开办经费由合伙人自行筹集,其金额为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开办经费用于:  (一)租用办公用房间,租金___万元;  (二)购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四通打字机及普通办公用品):___万元;  (三)安装工作:___元;  (四)宣传广告费用:___元;  (五)装修办公用房费用:___万元;  (六)印刷有关文书:___元;  (七)其他开支:___元。  第

4、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接受中外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五)接受非诉讼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七)办理法律、法规

5、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 合伙人会议  第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是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  第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推举产生、罢免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决定吸收新的合伙人;  (四)决定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  (五)决定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四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事务所主任主持。经事务所主任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律师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合

6、伙人会议由事务所主任主持。  第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原则,由合伙人会议成员按所持事务所股权比例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七条 合伙人会议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该纪要经与会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章 合伙人扩大会议  第十八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是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机构,由事务所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各业务部负责人和其他合伙人组成。  第十九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事务所重要规章制度;  (二)决定重大案件的代理、辩护思路;  (三)决定对事务所专、兼职律师的内部奖励

7、处罚措施;  (四)负责主、协办律师的评定;  (六)评定年度优秀律师;  (七)决定事务所经营管理过程中合伙人会议决议以外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扩大定期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由事务所主任主持。经事务所主任提议或合伙人扩大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合伙人扩大会议临时会议,会议由事务所主任主持。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由到会合伙人扩大会议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必须有合伙人扩大会议三分

8、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否则形成的决议视为无效。    第六章 全体律师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全体律师会议是事务所民主管理机构,由全体律师组成。  第二十五条 全体律师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与律师福利有关的各项制度的提案;  (二)民主选举产生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各业务负责人,报所主任批准;  (三)对合伙人扩大会议各项决议进行质询;  (四)对合伙人扩大会议经营管理事务行使监督权;  (五)评定事务所年度优秀律师。  第二十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