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建立食盐中央集权征税制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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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国初期建立食盐中央集权征税制述论【内容提要】1913-1918年间由洋会办丁恩主持的北洋政府的盐务改革,在稽征考核、扩展税源,建立中央集权征税体制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绩效,从一个侧面展现了中国早期盐务管理现代化的进步。【摘要题】专题研究【英文摘要】Duringtheperiodof1913-1918,DinenpresidedsaltreformoftheGovernment.Heachievedoutstandingsuccessinthesidessuchaschecking,expandingtaxandmakingtax

2、systemofcentralstategovernment.ItshoanagementmodernizationofChineseearlysaltadministrationfromasideface.【关键词】民国初期/盐务改革/中央集权征税制/丁恩【正文】民国初期,主要是1913-1918年间,北洋政府实施了"整顿盐务、改革盐政、集权中央"(注:此为民国盐务改革家左树珍之语,见《民国盐务改革史略》,载曾仰丰:《中国盐政史》附录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67页。)的税务改革,在洋会办丁恩(Sir.RichardM.D

3、ane1854-1940)与中国改革者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立起盐税稽征管理制度,强化了中央对地方财税的有效控制。国家统一征税体制的建立是中国早期盐务现代化的具体表现之一,本文着重就其改革的内容、过程、绩效以及意义展开讨论。一1913-1917年的税务改革直接肇始于善后大借款合同的签订。国际金融资本集团为了确保其在华利益,要求借款需以盐税收入作为担保,并且为使本息能如期偿付,需任用外国人直接监督管理盐税的稽征和用项,在外国人帮助下对盐务行政实行改革(注:参见《1912年5月11日英国政府备忘录》,载《中国近代盐务史资料选辑》第1册(

4、以下简称《选辑》(一)),第22-23页;《1912年9月24日"新纪元报"载熊希龄呈大总统报告大借款之详情》,载《选辑》(一),第55页。另参见《今昔借款始末记·财政长呈大总统文》,《民立报》1912年9月28日。)。而对于"仰给外债以度岁月"的北洋政府来说,谋求外债以维持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始终是一项基本政策。财政穷窘,需款孔急,并且威胁到政权的稳固,这是袁世凯上台后即与外国银行团进行大借款谈判的直接动因(注:袁世凯政府首任财政总长周学熙在向国会报告当时财政状况说:"财政困难,至今极矣。而其受病之源,两言以蔽之:一曰紊乱,一曰

5、枯竭而已矣。"紊乱即承前清制度而来;枯竭之因有四,列为第一原因的是,入少出多,则募债以为挹注,久之以债养债,日积日多。1913年周学熙专对外债作了一番统计:"除赔款上年结欠200万镑外,本年洋款之已过期者230余万镑。洋款之不久到期者360万镑。各省历欠外债287万镑,综欠英金1,100万镑之多。而本年份又已积欠4个月赔款,约100万镑。此外前清暨南北临时政府短期零借之款尚不在内。"参见贾士毅:《民国财政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34页;《1913年4月26日周学熙布告借款成立之通电》,载《盐政杂志》1913年第6期。

6、)。另一方面,当时北洋政府同意把中国盐税的支配权置于债权国的监督、控制之下,也有借外人之力将各省盐税收归中央的意图,以改变清末以来"盐法虽掌于户部,行政之权,实分于各省盐政"(注:前揭《中国盐政史》第124页。)的局面。如财政总长周学熙曾说:"不将稽核权授予外人,各省盐税绝不能归诸中央。"(注:景本白(景学钤):《盐务稽核所存废问题》,载《盐政杂志》第45期。)显然,由于关系到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及北洋政府的切身利益,由外国人直接参与的盐税改革已是计划之中的了。自1913年6月23日到职,至1918年2月4日任满回国,丁恩在担任稽核总

7、所会办期间,他所进行的建立中央集权征税体制的改革,其运行框架源自于1913-1914年以北洋政府大总统名义颁布的九套法规:关于盐的衡量单位和税率等级的标准(1913年12月24日公布的盐税条例),关于盐务稽核系统的职权和地位(1914年2月9日公布的盐务稽核总所、分所章程)、关于外国顾问的权职(1914年2月20日公布的北京盐务署顾问办事章程)、关于制盐的规定(1914年3月4日公布的制盐特许条例)、关于中央盐政(1914年5月15日公布的盐务署管制);关于盐税收入的储存和转帐(1914年5月15日公布);关于反对走私(1914年

8、12月22日公布的私盐治罪法、缉私条例);关于设立专门的盐警系统(1914年12月29日公布)。这些法规的出台,无疑有助于盐务稽核系统逐步树立起自己的权威。丁恩通过盐务稽核机制的运作,代表中央财政实际上也代表外国银行团掌管盐税征榷、还债、提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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