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高等学校要树立学生权利本位观

试析高等学校要树立学生权利本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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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析高等学校要树立学生权利本位观论文关键词:高校学生权利本位论文摘要: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校应适应发展变化了的教育形势,转变传统的育人观念,树立法治理念,确立学生权利本位观,这就要求高校认清自己的法律地位,扮演好既是民事主体又是行政主体的双重角色。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初步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化,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高校收费并轨制度和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的推行,高校学生由原来计划经济时代单纯的国家福利受益者的角色,开始向“准消费者”的角色转变,高校也逐步迈向了市场,对学生和社会的依赖性增强,高校间的竞争加剧。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要适应这种发展变化了教育形势,

2、在竞争中求得学校的发和壮大,高校应当依法治理,树立学生权利本位观。笔者从学生权利本位的法律含义,必要性,实践性等方面对该问题做出诊释。一、“学生权利本位”的提出法律是权利义务的载体,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以某种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来获得一定利益的许可和保障。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应作为和不作为的约束或规范。法治国家,权利来自法律的规定,具有他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剥夺之特性;义务则是法律赋予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放弃的必然之行为。因为权利的实现是以义务的履行作为条件的,义务的履行是以权利的实现作为目标的,权利与义务在数量上的相等,在关系上的对应,决

3、定了在逻辑上只要权利实现了,义务也就履行了;只要义务履行了,权利也就实现了。无论是强调权利还是强调义务,在逻辑上都具有同等的效果。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权利义务的不同属性和人们对于权利义务的不同心态,情形迥然有别。因为权利对于其主体具有有利、有益的特性,它能够调动权利主体享有权利或者实现权利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而与之相反的义务却不具有权利的这种特性。“权利本位”是法以(应当以)权利为“起点、轴心或重点”的简明说法,即在整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坚持权利本位,是以权利的实现带动义务的履

4、行,从每个人都有关心自我的本能,会产生比“义务本位”更大的号召力。“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于是由来己久的“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之争,以“权利本位”为法治国家的价值取向,成为大多数法学家们的共识。对高校学生权利本位之认识,更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法律认识过程。在很长一段时间中,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规范,我国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和行为方式同国家的行政机关相类似,强调维护学校的秩序和贯彻学校的意志,办学行为偏重对学生的管理,把学生看成是心智不成熟的群体,使其被动的接受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尽管《教育法》及其它教育类等法律的颁布

5、,确定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规定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和可操作性不强,以及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高等学校仍然重视自己的权力,“权力本位”依然是高校的主导思想,在确立学生主体地位,重视和维护学生权利方面明显欠缺。一些高校滥用职权,扩大行使职权,违背程序实施职权,导致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一些学生把他们的母校推向被告席。这表明在实施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国高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律环境逐步形成,也把办学的一些根本问题摆在高校面前:是依权治校还是以法治校?是学校权力主体还是学生权利主体,回答当然是后者。依法治校是必然,以育人为

6、存在和发展基础的学校,应该认识到学生是学校的重要主体,充分保障他们的权利土体地位。二、高校学生权利本位的法律含义高校确立学生权利本位,就是需要明确以下几个观点:首先,确立学校工作中学生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在计划经济时代,学生只是学校塑造的对象,从招生、培养到分配,学校处于主体地位,计划式地设计学生的整个成长过程,学生的选择空间相当有限。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学生缴费上学,支付住宿费和生活费,学生进入社会和人才市场,自由选择职业,学生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选择的,学校工作应该认识到这一变化,认识到学生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不但

7、明确规定学生的权利,而且在维护学生权益方面都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彰显出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而不单单是被动接受教育的客体。随着高等教育法律氛围的逐步形成,尤其是高校和学生法律意识的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对学生主体地位的认识成为必然,学校各项工作也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其次,高校必须保障学生的法定权益。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年龄大都己满18岁,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学生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他们能够自主的享有法定的一切民事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3条也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那么,在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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