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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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特点公司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结果。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无需大量资金,手工作坊中无需大量人员,较常见的是由业主雇佣几个学徒从事简单劳动。这种经济环境中,公司制度难以发展。工业革命以来,社会化大生产快速发展,一些行业、企业需要大量资金,社会闲散资金需要投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步分离,社会发展催生了公司制度不断发展。公司制度先后经历无限责任公司到有限责任公司的演变。公司最基本的特点是责任的有限性,这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也是公司制度衍生出许多其它特点的根本所在。本文以我国法律为准简述公司制度的基本特点。一、公司具有法人性法

2、律层面上,人分为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因出生而成为人,法人依法律拟制而成为”人”。在我国,法人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民商事法律设立的组织。《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一般特征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能力。“法人有限责任”是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法人成员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人成员是投资于法人后形成的商事主体(如公司股东)其有别于法人工作人员。法人民事权利能力

3、、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有所差别:首先,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一致。而自然人则不同,我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一节分别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却因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等有所差别。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

4、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同时法人与自然人也有许多相同之处。自然人有姓名、身份证和特定执业资格证,法人有名称、营业执照和特许经营许可证;自然人有财产或家庭财产,法人有法人财产;自然人有名誉、荣誉、信誉,法人也有荣誉、信誉;自然人有住址,法人也有住所,即工商登记中载明的住所;自然人有头脑、手、脚等肢体供人体活动,法人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结构,以保障法人正常运行;自然人有供肌体运行的血液,而法人的血液即是流动资金,以供法人周而往复运行;自然人以法律、道德

5、、伦理、自然规律等为行为准则,法人以法律、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为准则;自然人因疾病、死刑、意外事件等而死亡,法人因破产、清算、违法等原因消亡。二、公司责任有限性从法理看,按责任承担分类,公司可分为无限公司与有限公司,我国无限公司在民法通则或合伙法中有规定,但公司制度的根本特征在于股东责任有限。我国公司法限定公司只有两种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见我国《公司

6、法》第3条)。以上法律条文划清了公司财产与其债务的关系、股东与公司的关系,责任有限性划清了股东责任,在法人债务与股东财产之间树立了一道屏障。股东可以把风险控制在可预见范围内,以保证自己正常生活和其它投资不受影响。这样投资人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投资创业而无后顾之忧,不用担心有一天可能会担心倾家荡产。当然对于滥用公司责任有限性的情况则另当别论。三、公司意思的自治性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商事主体,其仍可依照“法不禁止即为自由”的原则进行活动。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内部宪法,章程内容以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为限。我国新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章程更大的自由。如“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

7、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见我国《公司法》第13条)。这一规定也是目前许多集团化企业运作中,

8、子公司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律依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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