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ID:20041879

大小:43.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08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第1页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第2页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第3页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第4页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浙商大杭商院团〔2009〕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

2、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第五条学生社团受学院党总支领导,院分团委受党总支委托,在校团委指导下,承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经费、学生社团指导部门资助经费和社会团体对学生社团的捐赠、资助经费等组成。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财务制度。第七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院分团委批准并进行登记,报校团委备案。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九条学生社团

3、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体兴趣、公益服务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个类别的申请登记。第十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院分团委。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受院分团委委托进行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第十一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由十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有规范的章程,章程内容不得与法律和校纪校规相抵触;(三)有相应的指导部门和指导老师;(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

4、,准确反映其特征,并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五)符合校园文化建设需要。第十二条申请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下列书面材料:(一)新社团审批表(筹备申请书);(二)社团章程草案;(三)指导部门及指导老师书面意见;(四)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所在系推荐意见)及联系方式;(五)近期及远期计划。第十三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三)学生社团类别;(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5、;(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八)章程修改程序;(九)社团终止的程序;(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院分团委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院分团委批准筹备之日起30天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成立后的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第十五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

6、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二)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三)发起人受过校纪处分的;(四)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五)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人数未超过30人的。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受院分团委委托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一)负责对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与备案;(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考核和年度评比;(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第十七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

7、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指导部门、院分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财务纪律,接受指导部门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指导部门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应当在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学期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将予以通报,对于开学一个月内未注册的社团,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注销其社团资格。第二十条学生社团注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社团本学

8、期工作计划;(二)社团本学期经费预算;(三)社团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变更情况。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在活动开展一周前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报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如有涉及到其它相关部门的,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应在课余时间开展,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刊物的编印和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