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ID:20020814

大小:22.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08

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企〔2010〕8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支持和引导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设立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在吉林省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统计局联合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体系、

2、服务体系建设和配合我省老工业基地改造等项目。中小企业包括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利用国内民间资本举办的民营企业。第四条省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会同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评审制等办法确定资金安排项目。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和扶持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一)中小企业技术(产品)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补助和贴息;(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开办资金的补助;(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包括省中小企业局确认的县(市)以上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所属的机构(包括企业诊断机构、信息咨询机构、市场营销机构、人员培训机构、投资融资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对

3、外合作机构等)各类创业辅导(包括代理服务、管理咨询、融资服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和创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四)市场开拓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竞争能力等项目的支持(不含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下的国际市场开拓基金支持的项目);(五)以安置就业,特别是安置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推动全民创业项目的补贴。(六)省政府确定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它项目。第六条专项资金采取定额贴息或补助两种扶持方式:he"governingforthepeople","Nomattertheinterestsofthemasses"conceptunderstandingisnotinplace

4、.Thespecificworktreatswiththedeployment,afewleadingcadrescomplainthatworkistoocomplicated,toomuchresponsibility,thepressureistoolarge,toomuchemphasisonthedifficultyofthework.Forexample,noncoalmine3定额贴息是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主要用于技术改造、为振兴老工业基地配套、技术创新等有关项目上。补助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主要使用在担保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和

5、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及全民创业等项目。每个项目的贴息资金或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第七条定额贴息所指贷款资金适用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贷款。用于贷款贴息资金和贴息项目,原则上一年一确定。一年以上的贷款项目仍需贴息扶持的,要视企业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及效益情况在次年重新申报审批。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必须用于在按规定期限内(上年及本年度)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贴息项目要求贷款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助。当年同一项目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申报该项目发

6、展专项资金。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省中小企业发展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发展中小企业的目标、部署和要求,确定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工作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联合下达每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追踪,向省政府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市、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并协助企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协助省中小企业局对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进行跟踪和检查。第九条省中小企业发展局会同省财政厅审定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7、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检查。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协助省财政厅办理资金拨付及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本单位(企业)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达产达效负总责。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申报条件he"governingforthepeople","Nomattertheintere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