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调解方法之我见

民事纠纷的调解方法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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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纠纷的调解方法之我见作者:罗山县法院董王超杨伯强  发布时间:2009-10-1609:23:39    诉讼调解是指经过法官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方式。调解能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因此,人民法院对各类民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是法官审理案件首选的结案方式。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笔者从近几年自身的审判实践出发,对诉讼调解的方法和体会作以概括和归纳,与大家共同学习。    一是超前免疫法。民间纠纷五花八门,无

2、奇不有,看似杂乱无章,随意性大,实则有规律可循。从纠纷内容看,具有季节性、多发性的特点,比如“春争田土夏争水,秋争收益冬分配”。这就昭示我们:在平时办案过程中,可以在某类纠纷多发季节前做好预防工作,处处留心,对某类纠纷发生后的解决方法,做到胸有成竹。    如近几年由于党和国家土地政策的变化,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政策性、历史性、社会性、乡土性等多种复杂的因素,许多案件牵扯到多方利益,矛盾激烈、尖锐、审理难度较大。为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对此类纠纷的种类、发生原因、利益分配做到心中有数,制订积极应变对策。    二是正面教育法。审理案件首先是澄清事实,分

3、清是非,消除对立,这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纠纷当事人基于各自利益,往往情绪对立,感情冲动,不能实事求是的陈述事实,而是相互指责,归“责”于对方,一时难以弄清事实真相和纠纷原委。作为法官要向纠纷各方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服从事实,客观地、全面地陈述情况。因此,正面教育是调解工作不可或缺的基本方法,何况民间纠纷属于基层社会生活中的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更应坚持正面教育。beconsistentwithinthesamedisk.Alternateunifiedcorerequirementsplacedontheterminalstriptermi

4、nals,onlineidentityandensurethecoppercoreisnotexposed.6.4.6enclosurewithinthesametothecablecoreprovidesbindingintoacircle,harnesstiespacingisgenerally100mm;branchofficesshallbebindingonbothends,eachcore    如我调解的蒋某诉信阳某林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蒋某已将购货款汇给该公司,但该公司收到款后以种种理由不予发货。我们受理此案后,找到该公司负责人,指出纠纷是因其不供货引起的

5、,责任在该公司,以及不履行供货义务将要负担法律后果,最后使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主动要求对方调解,案件最终被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三是轻重缓急法。民事案件数量多、涉及面广、内容杂、有难有急,有大有小。为及时处理各类矛盾,应该实行区别轻重缓急,对有关赡养、抚养、扶助及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等涉及当事人生存权的案件,一般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真正做到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尽快让当事人的权利落到实处,保持社会稳定。    四是换位引导法。不少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依仗一方人多势众,七嘴八舌,乱吼乱叫,甚至拳脚棍棒相加,对立情绪很大。人怕伤心,树怕剥皮,伤了感情

6、,各持一词,互不相让,对案件调解十分不利。对此,可用心理换位的方法引导,教育各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角度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达到既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又冷静地审视本方的错误,有利于较快地调解案件,解决矛盾。    五是激愤冷却法。个别年轻气盛的当事人,情绪激愤,理智失控,企图行凶、杀人、爆炸、纵火,一拼了事。对此,法官必须掌握好调解的分寸、火候,对其婉言相劝,讲明利害得失,启动其求生欲望,指明来日方长,前途光明,一拼不值得,反而负罪于身,何苦呢?从而降温冷却,恢复理智,自动放弃愚蠢的激愤行为。    六是对抗缓和法。对个别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晓喻法律、依法实

7、施民事强制措施,威之以法,震之以刑,使之受到震慑,理屈心亏,让其明白并不是谁闹的凶谁就有理,闹过头了只能是物极必反,使之自动收敛鲁莽行为,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    七是案例剖析法。有些纠纷当事人,道理口头上懂,思想上不通,反复疏导教育,就是不通不服,双方呈胶着状态。对此,可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析理,阐明案例的是非曲直,让其使用类比推理思维方式,进行正面回答,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就能起到调解人员直接说理、劝解所不能起的作用。    八是排难解忧法。有的纠纷当事人存在实际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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