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942216
大小:55.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08
《司考谢安平刑诉讲义:回避的对象和理由》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http://www.chinalawedu.com/司考谢安平刑诉讲义:回避的对象和理由司考谢安平刑诉讲义:回避的对象和理由。回避的对象和理由是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精彩链接:司考卷二辅导2014年刑诉: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2014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辅导刑诉:强制医疗的救济程序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辅导2014刑诉: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全国司法考试卷二2014刑诉:强制医疗程序的特征一、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1、审判人员,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
2、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包括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maintenancemeasures,thereisabigsec
3、urityrisk,managementhashadagreatimpacttothecity.3.1-8busterminalstationstatusinYibincitylayouts(4)hoursofoperationmostofYibincitybuslinesin5:30-6:20,andbasicallymeettheYibintravelneeds.Bushttp://www.chinalawedu.com/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在理解这一问题时,应掌握:证人不适用回避的规定
4、,证人即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作证(参见第三章第二节三的相关内容)。二、回避的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29条共规定了5种理由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另外,最高法院《解释》第23条第4项加了:审判人员与本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本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本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人的。最高法院《解释》第24条还规定了下列近似的回避理由:审判人员违反规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1)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法律敎育网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maintenancemeasures,thereisabigsecurityrisk,managementhashadagreatimpacttothecity.3.1-8busterminalstatio
6、nstatusinYibincitylayouts(4)hoursofoperationmostofYibincitybuslinesin5:30-6:20,andbasicallymeettheYibintravelneeds.Bushttp://www.chinalawedu.com/(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又规定了以下几种:6、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7、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
7、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解释》第25条第2款)。8、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不得承办本案的审查逮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规则》第30条)。9、《刑事诉讼法》第228条和第245条第228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