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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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血管介入类)采购文件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二○一五年八月前言为确保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5】175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已经通过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联席会议审定,与《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具有同等约束力。采购文件主要作为企业参加本次血管介入类

2、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的行动指南,重点对采购工作流程、申报方法、网上信息填报的格式与要求进行详细说明,旨在引导企业规范申报,及时跟进工作流程。相关企业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申报材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未按照要求编制、提交申报材料或者对采购文件未及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负责。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对申报人提出的澄清要求进行受理,必要时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所有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说明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发布后,视为申报人知晓,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目录第一章

3、采购邀请函第二章采购工作流程第三章采购目录第四章采购须知一、总则二、申报资格三、申报方法四、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五、申报材料审核及公示第五章限价和挂网采购一、限价二、挂网采购三、监督管理第六章网上信息填报说明一、网上电子信息填报要求二、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填报三、申报产品信息填报第一章采购邀请函各相关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血管介入类)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前来参与。一、采购范围: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二、采购实施范围:全

4、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中心血站;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本次耗材集中采购结果。三、申报人: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含不设总代理的一级代理商)。四、挂网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五、采购方式:阳光采购、限价挂网。六、采购相关信息获取办法: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syxcg.cn)下载。七、报名要求:1、时间:具体时间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2、地点:西安市高新区

5、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受理大厅)3、报名方法:申报企业按采购文件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须知)现场报名、办理数字证书。八、申报材料递交本次网上阳光采购申报材料采取电子化方式递交,申报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采购平台“耗材资审系统”后,编制申报材料,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递交方式及时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告为准。本次集中采购原则上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九、工作机构1、名称: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2、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

6、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3、邮编:7100654、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5、传真:029-622881246、电子邮箱:sxsyxcg@163.com十、监督机构1、省卫生计生委和省食药监局按照隶属关系对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分段监督。2、省食药监局纪检监察部门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三楼)3、监督电话:029-62288277第二章采购工作流程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血管介入类)工作按以下工作流程

7、实施:(一)根据采购实施方案制定采购文件等;(二)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三)企业现场报名、领取数字证书;(四)企业网上编制申报材料;(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六)公示审核结果,接受申投诉;(七)限价采集;(八)限价公示及申投诉处理;(九)限价确认;(十)公布医用耗材(血管介入类)挂网产品及相关信息。第三章采购目录采购目录按照分类别、分批次的原则,由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公布(详见采购公告附件)。第四章采购须知一、总则(一)本须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1、实施方案:指《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

8、案》。2、采购人:指全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中心血站;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愿参加耗材集中采购的其他医疗机构。3、申报人:指参加陕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的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和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申报,此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应覆盖全省。同一进口医用耗材只能由一家总代理申报,总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外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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