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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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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存与废【摘要】《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自1988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23年有余,其立法的背景和实施的环境早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更重要的是该条例的相应规定很多都已过时,且与其后出台的很多法律相矛盾、相冲突,尤其是《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相继单独立法并颁布施行后,《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因此,及时废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是必然的选择。尤其是不能任暂行条例无限期地暂行下去,以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关键词】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废止;论文代写在审视我国立法中的一些暂行条例的时候,总在思考这个暂行的期限到底有多长?根
2、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暂,时间短(跟久相对);暂行:暂时实行的(法令规章)暂时:短时间之内。从上述解释来看,立法中的暂行条例均应当是暂时性的、过渡性的立法,其实施不会太久,待时机成熟时一定对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成为正式的《条例》,或者待其完成暂时性的立法使命后,予以废止。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为数不少的暂行条例,其暂行的时期并不短暂,甚至还很长久。国务院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下文简称《暂行条例》)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该暂行条例自1988年7月1日施行以来,已经暂行23年有余了。本文拟对该暂行条例的立法及实施背
3、景的变化、条例的立法内容与现实以及现行其他法律之间的冲突及该条例的存废略加探讨。一、《暂行条例》立法及实施背景的变化(一)《暂行条例》出台时的立法背景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暂行条例》正是在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从计划经济过渡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背景下,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而出台的。因此,有计划的商
4、品经济是《暂行条例》出台前的经济体制的背景,故《暂行条例》在确立私营企业立法宗旨时,自然将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作为了该法规立法的宗旨。从私营企业的地位来看,1982年《宪法》和1988年《宪法修正案》对私营经济的定位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因此,私营企业在当时并没用非常重要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国家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发展,同时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根据私营经济社会地位的如此定位,私营企业的发展还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影响着《暂行条例》的相应规定。从《暂行条例》的
5、具体规定来看,无论是从业人员、企业规模、生产经营范围等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暂行条例》第11条将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限定在下列范围:(一)农村村民;(二)城镇待业人员;(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四)辞职、退职人员;(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这样的限定,实际上限制了更广泛的公民参与自主创业的权利,不利于私营经济的发展。另外,根据《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私营企业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科技咨询等行业的生产经营。但是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
6、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从而将私营企业的经营范围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二)《暂行条例》实施背景的变化在《暂行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党的十四大召开,江泽民向大会作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革命,这场新的革命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并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7、济体制(注: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讨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暂行条例》的实施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强调在积极促进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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