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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6
《深圳市环境保护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市环境保护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我市环保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处置环保行业突发性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反应迅速、妥善处置”的工作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我市环保行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环保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我市范围内的环保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的危害。(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预警分析,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力争将事件遏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突发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3)坚持依法处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重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环保行业突发性事件,加强对环保从业人员的说服教育,引导
3、从业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成立深圳市环保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会长担任,成员由协会理事单位的会员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2深圳市环保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指导全市环保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2.3深圳市环保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
4、公室职责负责环保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及时掌握和报告我市环保行业突发性事件动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汇总应急工作信息并上报。3应急预防3.1信息监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要深入到环保行业内部,及时排查环保行业不稳定因素,对从业人员反映的情况进行排查和分析,畅通沟通渠道,收集、整理、研究环保行业不稳定因素和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一旦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思想工作,控制事态发展。3.2政策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传
5、媒及召开座谈会、环保例会等方式宣传环保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环保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出台相应优惠政策等,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3.3市场监管机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稽查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排查各项稳定隐患,有效净化环保环境,切实维护环保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4沟通协调机制3.4.1各职能部门、环保公司、经营者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及时掌握环保行业动态。3.4.2建
6、立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3.4.3各职能部门在处置环保突发事件时,要将有关情况形成动态信息,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信息报告要及时、真实、规范。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两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3.5部门联动机制3.51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能分工,通力合作,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3.5.2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指定联络人员,并将其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联络通讯
7、录。4突发事件分级按照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环保行业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4.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发生300人以上环保企业大规模群体性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对城市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或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事件;其他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Ⅰ级)对待的事件。4.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发生300人以下100人以上环保企业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对环保行业稳定以及一定范围内政治稳
8、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事件;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对待的事件。4.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发生100人以下50人以上环保企业集体罢工,仅对一定范围内的行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和威胁的的事件;其他需要作为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对待的事件。4.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发生50人以下1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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