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欺诈犯罪的新特点及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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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欺诈犯罪的新特点及其对策研究――从麦科特欺诈上市案*谈起作者:赵文艳赵怍忱   发布时间:2003-02-2815:34:27    内容摘要:2001年对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实在是个多事之秋,投资者尚未从银广夏上市公司利润造假案的震惊中回复过来,更残酷的打击接踵而来——麦科特欺诈上市案。证券市场上接连几个大案表明证券欺诈犯罪已经以更新的特点出现在刑法领域中,对此趋势我们不能不予以密切关注。本文试图以麦科特欺诈上市案为例,通过对证券发行阶段的欺诈行为的骗局要素、骗局特征和骗局类型的分析,来增强对这类欺诈案件的骗局机理的理解,把握其中的规律,

2、并进而提出立法和司法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证券欺诈;骗局载体;被害要因;利害关系    引言:    证券上市本身就是一个专业性、行业性很强的经济活动,在这一环节中实施的欺诈犯罪就更加复杂和隐蔽。立法和司法对这类欺诈犯罪的监督和管理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很大的难题。尽管,根据我国刑法第160条、第161条和第229条的规定清楚的表明我国立法上已经针对在证券发行阶段的证券欺诈行为规定了三个具体的罪名,即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是,无论是公安部门对于这三种行为的侦查,还是检察机关对这三种行为的起

3、诉,亦或是法院这三种行为的定罪量刑,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对这类犯罪的积极预防更是难以入手。于是,本文暂且将对这三项犯罪的犯罪构成的分析放在一边,换个角度,通过应用骗局的要素分析这一理论框架〔1〕,来研究这三种犯罪交织混合之后的行为性质及其预防的可能性。所谓骗局,就是指欺诈者利用道具、布景、舞台和故事情节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从而达到欺诈目的的过程。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所谓金融欺诈的骗局,就是金融欺诈的犯罪人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等载体以及被害人的被害要因,骗取金融机构及相关利益主体的信任,达到一定欺诈目的的过程。所以,笔者仅以麦科特一案为切入点,着

4、重对证券发行中欺诈犯罪的骗局要素进行分析,主要包括骗局的载体、角色扮演、被害要因、利害关系等几个方面,从而清晰的勾画出此类欺诈犯罪的整个流程,并概括出此类欺诈犯罪的骗局特征;在我们的证券监管部门、检察机关可以更加方便的识别类似的犯罪行为,以及我们的司法机关能够更加准确的定罪量刑的基础上,对这类犯罪积极的加以预防和遏制,以便更有利的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麦科特欺诈上市案    2002年1月16日,麦科特欺诈上市案首次开庭。公诉方对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

5、司负责人钟伟贤、原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部副总经理唐胜成、原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练国富、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志卿提起刑事诉讼,罪名是涉嫌参与欺诈上市。另外,某律师事务所(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及其主任律师、深圳某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报告)及其所长吕润波、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副总经理郑炳南也以被起诉。    按照起诉书,麦科特集团决定上市后,即召开第一次中介协调会(也就是业界所称三师一商会),确定了一条谋划上市的主线:虚假变更公司资料、虚增资产、虚增利润

6、。之后,麦科特集团与南方证券、某律师事务所、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通力合作:麦科特集团通过(1)提高进口设备相关价格,签订虚假《融资租赁合同》将部分港方设备产权划为己有;提前解除海关设备监管,将产权划为己有的方式为麦科特光学机电有限公司虚增资产9463万港元,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1996~1999年虚增净资产1。18亿。(2)通过制作虚假会计凭证、虚增资产并进而虚增利润,虚造《承包经营合同》、增加中方利润,签订虚假的供销合同、虚构销售成本和销售收入,使得麦科特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在1996~1999虚增净利1.2

7、4亿,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1997~1999虚增净利9346万;(3)凭空捏造股东,倒签时间虚构股权转让,将3家股东变为5家。在费尽心机实施了以上种种虚构行为之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如愿以偿,于2000年7月21日在深交所发行股票,并于8月7日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和检察院的起诉书,我们已经不难发现以麦科特案为代表的新型证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犯罪有如下特点:1、上市公司与证券商、中介组织(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形成了一条空前完整的证券市场造假流水线。法律精心设置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证券商对上市公司的制

8、约、中介组织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制约在本案中全线崩溃,不仅没有达到法律所预期的目标,而且成为欺诈投资者的上市公司的共谋者。从加害-被害的关系看,是发行人实施的证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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