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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5
《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40号)等国家、省、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工作,根据《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和《丽水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丽委办发〔2016〕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若干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
2、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黄帝缙云人间仙都”为品牌、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以提升旅游满意度为宗旨,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合理布局和配置旅游生产力要素,完善旅游业结构和功能,切实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推动缙云旅游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发展模式转变,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县战略性第一支柱产业,形成多业融合、全域联动的大旅游发展格局。10(二)发展目标:以“全域旅游”为抓手,着力构建“特色鲜明、
3、产品丰富、文明和谐”的全域旅游大环境;加快推进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养生等产业融合;积极创新旅游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2-3年努力,“黄帝缙云人间仙都”全域旅游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重夺全市生态旅游强县地位。二、加大旅游产业政策支持(三)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县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全域旅游项目前期、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旅游项目推进、A级景区(村)创建、乡村旅游开发、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市场拓展、旅游节庆和赛事活动
4、、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人才培训、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文化开发、旅游商品开发、智慧旅游建设、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产业融合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四)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向。最大程度整合有关部门各类支农、涉旅、生态、文化、交通等项目与资金的投向,集中打造一批A级旅游景区(村)、乡村旅游精品线、中高端民宿和特色旅游项目,实现融合发展。(五)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在符合县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加大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10根据全域旅游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旅游项目和公共配套设施类项目建设;探索通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公开出
5、让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和临时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等多种方式供应旅游建设用地。探索旅游项目点状供地。(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成立县重点旅游项目招商咨询与决策工作机构,完善县领导联系制度和部门全程服务制度等工作机制,健全旅游招商项目库。三、促进旅游投资增长(七)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鼓励社会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旅游项目。具体参照《缙云县重大非工招商项目政策扶持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缙政发〔2016〕31号)文件执行,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八)鼓
6、励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的创建。被首次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非政府性投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5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已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晋级的,给予级差额度一次性补足奖励;3A、4A、5A级旅游景区每通过一次复评达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的奖励。被首次评定为1A、2A、3A级景区村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15万元、40万元的奖励;已评定的A级景区村晋级的,给予级差额度一次性补足奖励;1A、2A、3A级景区村每通过一次复评达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非政府性投资项目被
7、批准设立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10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九)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中心、骑行绿道、古道、登山徒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咨询和旅游交通等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功能。(1)对旅游景区(村)由非政府性投资新建的旅游厕所,被首次评定为A、AA、AAA级旅游厕所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改建的分别一次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2)对旅游景区(村)由非政府性投资新建、改建的游客接待中心,经验收合格的,分别一次
8、性给予15万元、5万元的奖励。(3)对设立在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市县交界处、入城口、主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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