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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处罚法律法规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 永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二O一二年六月编者说明为切实加强我县文化市场的监管,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和谐的文化市场经营氛围,我局组织编写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内容力求全面、系统、实用,由于涉及面广,资料及编者能力精力有限,《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中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各位不吝指教。2012年6月beconsistentwithinthesamedisk.Alternateunifiedcorer
2、equirementsplacedontheterminalstripterminals,onlineidentityandensurethecoppercoreisnotexposed.6.4.6enclosurewithinthesametothecablecoreprovidesbindingintoacircle,harnesstiespacingisgenerally100mm;branchofficesshallbebindingonbothends,eachcore41音像制品类一、违法行为名称:
3、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单位(一)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二)法律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
4、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名称: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应知含有禁止内容音像制品(一)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吊销许可证(二)法律依据: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出版含有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文化
5、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beconsistentwithinthesamedisk.Alternateunifiedcorerequirementsplacedontheterminalstripterminals,onlineidentityandensurethecoppercoreisnotexpose
6、d.6.4.6enclosurewithinthesametothecablecoreprovidesbindingintoacircle,harnesstiespacingisgenerally100mm;branchofficesshallbebindingonbothends,eachcore412、《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经营含有本办法第四条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音像制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
7、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提请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违法行为名称: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一)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二)法律依据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
8、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2、《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本办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四、违法行为名称: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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