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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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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权力清单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序号行政处罚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原实施主体委托贵安新区实施依据集中前实施主体备注1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搭建房屋、堆放杂物,建筑物、构筑物临街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不得搭建房屋、堆放杂物,建筑物、构筑物临街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
2、除或者清除,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将花溪区党武乡、湖潮乡和清镇市红枫湖镇7个村(居)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将平坝县马场镇、高峰镇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贵安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以贵安新区管委会名义实施2对在城市道路、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信、邮政、电力、消防、供水、燃气等各类设施出现污损,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未及时清洗、维修或者
3、更换的处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将花溪区党武乡、湖潮乡和清镇市红枫湖镇7个村(居)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贵安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以贵安新区管委会名义实施160在城市道路、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信、邮政、电力、消防、供水、燃气等各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损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洗、维修或者更换;不履行的,责令限期履
4、行;逾期不履行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将平坝县马场镇、高峰镇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3对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设置景观灯光设施以强光直射居民住宅,或影响交通或者消防通道畅通的处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设置景观灯光设施不得以强光直射居民住宅;不得影响交通或者消防通道畅通。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
5、以下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将花溪区党武乡、湖潮乡和清镇市红枫湖镇7个村(居)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将平坝县马场镇、高峰镇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贵安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以贵安新区管委会名义实施4对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宣传栏等户外设施,未按照统一规划设置,不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的处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
6、款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应当按照统一规划设置,并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将花溪区党武乡、湖潮乡和清镇市红枫湖镇7个村(居)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将平坝县马场镇、高峰镇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贵安新区管委会城市管
7、理局以贵安新区管委会名义实施5对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设置单位和个人未及时进行整修或者拆除的处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进行整修或者拆除。不履行的,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拆除,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将花溪区党武乡、湖潮乡和清镇市红枫湖镇7个村(
8、居)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贵安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以贵安新区管委会名义实施16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将平坝县马场镇、高峰镇委托贵安新区党工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管理协议书》6对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损,未及时修复的处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损的,应当及时修复。不履行的,责令限期履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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