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ID:19642430

大小:2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04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

2、适用于在我市举办的以3-6岁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含农村学前班)。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幼儿园评估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评估、监督、检查和指导。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

3、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7—第二章举办第四条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举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或中心学校申报,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核发《幼儿园办园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园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后,依法办理《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许可证。中外合作办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要求,由省教育部门审

4、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城市(含市区和县城)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第五条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六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及审批注册登记表。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规范的名称、办园性质、规模、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证明办园条件的有关资料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举办者资格证明及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2.园长、教师、保育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及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出具的健康证

5、明;3.拟办幼儿园资产的法律有效证明文件;4.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包括办学宗旨、管理体制、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保教计划等)和发展规划;5.房舍的房产证。租用园舍的,应当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或协议;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

6、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7—6.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同意的有效证明文件;7.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现场卫生监督审核意见;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七条幼儿园应使用规范的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的地名连用。名称中不能单独冠以省、省辖市的名称或地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名称中冠以“河南”、“河南省”字样的,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名称中冠以“洛阳”、“洛阳市”字样的,须经洛阳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第八条

7、幼儿园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登记注册后,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民办幼儿园还应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价格主管、财政、卫生、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幼儿园办理完毕上述各项手续后方可招生。第九条建立定期复核审验和动态管理制度。审批机关依法对批准举办的幼儿园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审验,审验项目由审批机关确定,审验结果向社会公示。第十条幼儿园一经登记,不得随意变更主办单位或主办人,不得擅自搬迁。如确需变更,须由主办单位或主办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