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ID:19477150

大小:22.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02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洛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和《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以及《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豫人社〔2010〕12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法定劳动年龄内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

2、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其授权的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就失业登记机构)负责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工作以及《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就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公共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行政授权的,要及时将授权手续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核准。    第四条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

3、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全市城乡实行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就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状况的载体,是劳动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以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凭证。    1.劳动者依照有关政策申请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以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相关部门应查验其《就失业登记证》相关内容,并在相应栏目里标注有关享受记载。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

4、构为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对应办理《就失业登记证》人员,应审查其《就失业登记证》相关内容。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持有《就失业登记证》并符合条件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和落实失业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依照有关政策申请补贴或税费减免的,应提供已安置人员的《就失业登记证》。    4.符合条件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应提供劳动者的《就失业登记证》。    第五条《就失业登记证》为1人1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持证人员就业或失业状态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持《就失业登记证》到就失业登记机构申请

5、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章就业登记   第六条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的市属或市属以上企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

6、办理就业登记。其余的用人单位(含私营企业、工商个体户)招用人员后,应在30日内到经营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失业登记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就失业登记证》(初次办理的,无须携带此证);   (五)县(市)、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应当自开办之日起30日内,到常住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失业登记机构

7、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本人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就失业登记证》(初次办理的,无须携带此证);     (四)户籍证明;    (五)县(市)、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