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的原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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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釋迦牟尼的原始說法一概述-佛教的開創者為悉達多.喬達摩(Siddha^rthaGotama),前者為名字,後者為姓氏。釋迦牟尼(S/a^kya-muni)是佛教徒對他的尊稱 /釋迦-種族名 \牟尼-聖人、賢人之意 →即釋迦族中的聖人之意-「原始佛教」時期,是佛陀本人及其三、四代所傳承的學說的歷史時期。此時佛教內部尚未分化,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原始佛教學說的主要文獻出處為《阿含經集》(a^gama,又作阿笈摩,意譯法本、藏、教法等;意指所傳承之教說,或傳承佛陀教法之聖典)。此經集基本上乃輯錄許多文獻而成,主要由

2、所輯篇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的《阿含經》。以漢譯而言,有以下四種:1.長阿含(Di^rgha^gama)2.中阿含(Madhyama^gama)3.雜阿含(Sam!yukta^gama)4.增一阿含(Ekottarika^gama)二三法印-法印梵語為dharma-mudra^,與「法本」、「憂檀那」(uda^na)等詞同義。-「法印」是印證、標誌之意。中國佛經翻譯家以為有三個義理是佛教與其他學說不同的標識,猶如公私文件裏所用的印鑒,∴稱為「三法印」。-「三法印」分別是: /諸行無常(anitya^h!sarva

3、-sam!ska^ra^h!) -諸法無我(nira^tma^nah!sarva-dharma^h) \涅槃寂靜(s/antam!nirva^N!am)-日後有人在「三法印」後加「一切皆苦」,合稱為「四法印」。又有人取消「涅槃寂靜」而增補「一切皆苦」為新的三法印。I諸行無常-「行」:/原始佛教-指一般意欲活動(或即盲目意志)\後來-泛指一切現象(佛家語為「現行」)-在原始佛教中,此法印指人的生命永在需求及痛苦之中,而人之意欲活動則在一需求滿足時,立即轉向另一需求。 e.g.饑時求食→求財→權力→榮譽……6 大抵人

4、的自然生命過程中,意欲活動永是如此流轉變易,必落至未滿足處,i.e.意欲本身變異不定,時時落在新需求上而感到不滿足,使自身陷於某一種苦中。此種變易為無常。-在後來佛教發展中,此法印不限於說明欲求之苦,而是廣泛涉及一切現象,成為論述現象世界萬物的存在和變異的理論,與「緣起性空」的中心觀念有關。I諸法無我-「法」是梵文dharma的意譯,音譯為達磨或達摩,其本義為軌持。  /軌-軌約規範,i.e.法則、方法,特指佛法  \持-任持自性,i.e.存有自身的特性或存在性「諸法無我」的「法」指第二義→「法」指事物、東西、存

5、在 -「我」有二義:  /主宰義  \實體義  i.e.「我」即具有自我主宰功能、恒常不變的實體 \「無我」:即對上述意義的「我」的否定  後來大乘佛教配合緣起性空義講兩種「無我」義/人無我-對主宰義及實體義(即主體義)的否定  \法無我-對實體義(即客體義或對象義)的否定II涅槃寂靜-/「涅槃」(nirva^N!a):音譯為「泥日」、「泥洹」,意譯為滅、滅度、圓寂;原是婆羅門教的概念,佛教借用來表示:/反面-斷盡一切煩惱\正面-進入佛教所講的最高理想的境界 \「寂靜」:描述遠離煩惱、寂然常住的狀態-涅槃的分類:

6、 /有餘涅槃:指已斷除貪欲、煩惱,但肉身還在,仍有思慮活動。 \無餘涅槃:指已斷除貪欲、煩惱,且肉體與思慮都沒有了-此法印的涵義在日後佛教的發展有轉變: /小乘佛教-講無餘涅槃→出世 \大乘佛教-講有餘涅槃→入世 大乘的主張可說是一種圓融的人生思想,比小乘境界更高。III附識:第四法印──一切皆苦(又稱有漏皆苦/眾生皆苦/諸行皆苦)-一般人以「苦」、「樂」相對,但據佛教分析,「苦」與「樂」至少在實在性(存在性)方面不同一級序。 i.e.樂實依苦而建立,而苦則理論地先於樂而成立。6 →生命的真象是一串需求,一串痛苦

7、。(一切皆苦)一四諦-又稱四聖諦或四真諦,四諦是:/苦(duh!kha-satya)-集(samudaya-satya)-滅(nirodha-satya)\道(ma^rga-satya)-與三法印僅重在觀察自然生命及現象界不同,在於提出正面主張。-四諦間的關係: /生死流轉的因果/苦-迷的結果\集-迷的原因 \涅槃還滅的因果/滅-悟的結果\道-悟的原因I苦諦-此義在講「三法印」時已討論。II集諦-「集」為集合之意。此諦指一切皆緣起就是苦的原因,∴探求苦的原因、根源就是集諦的內容。-因緣有二:/因(正因)-有決定性

8、的條件,=西哲述語的「原因」(cause)e.g.種子→植物;下雨→地濕\緣(助緣)-有輔助性的條件,=西哲述語的「條件」(condition)e.g.雨水、陽光、空氣等→植物;無陽光、露天等→地濕-進一步言之,因緣含有兩種條件關係:/異時因果(異時依生)的關係亦即通常所謂「因果關係」,果依因而生。e.g.種子為因,植物為果\同時因果(同時互依)的關係非通常所謂「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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