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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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市府办〔2014〕3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6日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四川省人民

2、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川办发〔2012〕7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县两级政府(含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负总责,预防和妥善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各种矛盾。市、县两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受理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或者投诉,建立和完善企业欠薪记录档案。(

3、二)住建、水务、交通等主管部门负责严格实施施工许可和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三)财政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开设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四)公安部门负责侦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五)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法律援助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六)工会组织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七)信访工作部门负责做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接待和疏导工作。(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或者协调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第四条施

4、工企业应对使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依法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到用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劳动用工备案。第五条施工企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农民工收取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抵押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与农民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第三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六条农民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也不得以工程款拖欠、工程验收、经济合同纠纷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七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

5、资应当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册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第八条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并监督施工企业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农民工,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组织和个人。第九条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依法培育工程担保主体和中介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函、担保公司担保书等方式。第十条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市、县级政府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签约价的5

6、%分别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不得准予施工许可;施工企业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应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施工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内容。(三)政府性投资项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本级财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当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取担保形式。(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可对其应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用担保形式,但是采用担保形式所担保

7、的金额不应超过其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50%,差额部分应当以现金保证金形式缴纳。(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评估制度,凡存在建设资金不到位、有不良信誉记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被有关部门强制划拨、恶意欠薪未能及时清偿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缴存,已采用担保形式的应变更为现金形式。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或由有关部门强制划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必须在60日内补足差额。(一)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困难,可能影响到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的,可向行业

8、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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