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ID:19545065

大小:31.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03

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_第1页
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_第2页
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_第3页
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_第4页
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知识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06年1月17日第三届青岛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民商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青岛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

2、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  本会不受理因下列纠纷和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纠纷。  第三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第四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将纠纷提交本会仲裁的协议及补充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

3、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本会的意思表示。  第五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

4、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  第六条 本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  第七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本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本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未在上述期限提出的,视为同意接受本会仲裁;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在首次提交答辩书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八条 当事人协议向本会申请仲裁的,即视为同意按本规则进行仲裁。当事人另有

5、约定并经本会主任同意的从其约定。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本会的受理范围。  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本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十一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

6、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 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也可当即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认为仲裁申请书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第十三条 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十日内将本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本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5.1-9,,serv

7、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本会提交答辩书。本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

8、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四条 申请人收到本会受理通知后,应当按照本规则及《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费收费标准》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有困难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本会主任批准,可以缓交。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预交案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