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

ID:19484438

大小:30.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02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_第1页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_第2页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_第3页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_第4页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2008年09月26日15时45分125 主题分类:食品医药商贸服务 “食用棕榈油”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8]13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九月十八日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用棕榈油经营行为,保障食用棕榈油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海南省内从事食用棕榈油进口、加工分装、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进口、加工分装、销售企业和个人及餐饮单位必须对所经营和使用的食用棕榈油质量安全负责。第二章进口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食用棕榈油进口经销商应向省商务部门申请备案。  第五条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从合法渠道进口食用棕榈油,进口的食用棕榈油必须符合我国食用棕榈油标准要求,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并取得相应卫生证书后,方可进口。  第六条进口食用棕榈油的口岸固定储存罐、储存场地及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方可储存进

3、口食用棕榈油。  第七条食用棕榈油进口企业或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建立产品进、销、存登记制度,真实记录原料进货、产品销售和库存情况,记录保存两年以上。第三章加工分装环节的管理  第八条从事食用棕榈油加工分装的企业,须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并经批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凭《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工分装食用棕榈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加工分装食用棕榈油。  第九条从事食用棕榈油加工分装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保证加工分装质量安全的卫生环境;  (二)具有与加工分装相适应的厂房、场所、设施及设备等;  (三)具有与加工分装相适应的检验

4、设备、仪器、检验技术人员或委托检验协议书(必须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委托检验机构签订的协议书);  (四)具有与加工分装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从业人员必须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  第十条加工分装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加工分装食用棕榈油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食用棕榈油标准和工艺流程进行加工分装,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  第十一条加工分装所用的食用棕榈油原料必须从合法的经销商或代理商购进,并向对方索取有效的证照、检验报告书等合法材料。不得从非法经销商或代理商购进散装食

5、用棕榈油。加工分装企业必须对购进的食用棕榈油原料进行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分装。  第十二条用于加工分装食用棕榈油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  食用棕榈油包装必须按规定贴(印)标签标识,标签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加工分装单位名称和地址、加工分装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规格、净含量、生产许可证号、QS标志和贮藏条件等。  第十三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书和贴(印)QS标志,方可销售。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十四条贮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对产品无污染,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  第十五条加工分装企业应将使用的食用油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它事项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加工分装企业应建立食用棕榈油原材料进货、加工分装、产品检验和销售记录等质量安全档案,其档案应保存三年。  销售记录应载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采购单位名称、采购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企业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主动召回。  第十八条加工分装企业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使用过期、失效、变质、被污染和从废料中回收的原材料加工分装产品;  (三)使用非食用原料或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加工分装

7、产品;  (四)加工分装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用棕榈油;  (五)在原料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加工分装产品;  (六)加工分装中的其它造假行为。第四章市场流通环节的管理  第十九条经销商必须从资质合法的企业或经销商购进合格包装标识的食用棕榈油。  第二十条经销商应建立购销台帐制度,购销台帐应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加工分装日期、有效期、购销单位、购销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购销台帐保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