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

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

ID:19473640

大小:192.4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28

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_第1页
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_第2页
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_第3页
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_第4页
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八章-破产申请和受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18《注册会计师》精讲班会计学堂出品第八章-破产申请与受理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本章考情】本章属于重点章节之一,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11.5分。各种题型均有考核,考生需重点涉及本章的案例分析题。本章考点较多,部分考点可以与《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章节考点相关联,复习难度偏大,重在理解。第一节破产法律制度概述【考点】破产法的适用范围(2级)1.主体适用范围所有的企业法人。【提示】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不抵债的民办学校、个人独资企业等参照适用。2.地域适用范围我国《企业破产法》,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把钱转移到海外也属于破产

2、财产的范围)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必背):(1)有担保的债权(2)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3)拖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保(4)欠缴国家税金及社保(5)普通债权第二节破产申请与受理【考点1】破产原因(2级)1.《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记忆点】“不能清偿”+“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提示】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破产法》司法解释(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需同时”存在下列三条:7/7会计学堂www.acc5.com2018《注册

3、会计师》精讲班会计学堂出品①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合法)②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到期)③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没还完)(2)资不抵债的认定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提示】只要债务人的一个债权人经法院强制执行未得到清偿,其每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考点2】破产

4、申请的提出(2级)1.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1)债务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独有)或者“破产清算”申请。(2)债权人(“重整”或“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无和解)【提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同样享有破产申请权。(即使债权人享有担保权,只要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照样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3)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仅破产申请)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只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享有“重整”申请权。【提示】

5、“重整”是先整顿后打折,税款及社保代表国家债权,具有固定性,宁可让债务破产,也不会打折。7/7会计学堂www.acc5.com2018《注册会计师》精讲班会计学堂出品(4)破产企业的职工(破产、重整)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或重整,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通过。(5)清算组(破产清算)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破产案件的管辖(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①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政策性破产

6、案件);②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破产与重整案件;③具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的破产案件。【提示】一般的破产案例,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考点3】破产申请的受理(3级)1.债务人对受理的异议(1)具有清偿能力或资产超过负债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抗辩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其异议不能成立。举例:甲向借了乙100万,无力偿还,乙申请甲破产。甲说“我有钱,就是没有现金,都是厂房”。(2)是否享有债权在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人是否享有债权提出异议时,如果人民法院能够依据主要证据确定债权存在,且债务人没有相反证据和合理理由予以反驳的,法院对其异议应不予

7、支持。举例:A拿出借款合同主张B欠其1000万,B说“我不欠你钱”,但是没证据。此乃老赖是也。(3)享有债权的数额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人享有债权的数额提出异议时,如果存在双方无争议的部分债权数额,且债务人对该数额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不能立即清偿,则此项异议同样不能阻止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举例:A主张B借她1000万,B说“我就欠你100万”,则此100万是没有争议的,关键是B连这100万都还不了,法院还是会受理B破产。(4)是否存在担保债务人对申请人的债权是否存在担保等提出异议,因不影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