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瓦房店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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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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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房店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14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辽食安办发〔2017〕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辽食安办发〔2017〕23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

2、宣传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辽食药监办协〔2017〕158号)《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食药监食综发〔2017〕272号)等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协调本系统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实施集中办公,定期召开会议会商、信

3、息通报、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等工作,保障专项整治经费,满足工作需要。23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设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联络员,并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和措施,采取实地检查、座谈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确保取得实效。二、整治重点(一)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保化科,各分局、市场监督稽查大队,)主要包括:1.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特别是黑窝点非法生产经营。2.超出许可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3.许可证有效期届

4、满未依法延续,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5.生产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生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与许可内容不一致。6.生产未经注册或备案的食品,相关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产品名称等与注册或备案凭证信息不一致,擅自转让、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等。237.未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生产食品;未获得变更批准,擅自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原料的购进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记录、

5、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等不属实、不完整;原料的品种、来源、规格、质量与批准的配方及产品技术要求(企业标准)不一致等。(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主要包括:1.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商标广告科、局投诉举报中心,各分局)2.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

6、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责任部门:保化科、商标广告科、局投诉举报中心,各分局、市场监督稽查大队)3.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保化科、商标广告科、局投诉举报中心,各分局、食品稽查大队)4.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责任

7、部门: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保化科、商标广告科、局投诉举报中心,各分局、市场监督稽查大队)(三)治理利用网络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主要包括:231.网络和第三方平台未落实经营许可要求行为。(责任部门:食品流通科、保化科、市场科,各分局、市场监督稽查大队)(1)未依法取得许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2)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2.网络和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经

8、营行为。(责任部门:食品流通科、保化科、市场科,各分局、市场监督稽查大队)(1)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2)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或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3)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4)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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