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

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

ID:19457881

大小:229.50 KB

页数:37页

时间:2018-09-27

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_第1页
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_第2页
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_第3页
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_第4页
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东莞社会保障局、东莞卫生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局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2013〕11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

2、及经军队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编内医疗机构中,经本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与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第三条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划、资格审查和核定等工作,并对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督评价管理。18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其履行服务协议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参保人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违规处理等工作。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与确定第四条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原则:(一)总量控制,合

3、理布局,择优签约,方便参保人就医并便于管理;(二)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三)动态管理,奖优惩劣,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五条以下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及其分院可以申请定点医院,承担参保人的住院及门诊医疗服务;(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卫生院、专科医院的门诊部及其他分支机构(除分院外),可以申请定点门诊部,承担

4、参保人的门诊医疗服务;(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医务室可以申请定点门诊部,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范围内参保人的门诊医疗服务;(四)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民族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可以申请定点门诊部,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范围内参保人的门诊医疗服务;18(五)坚持公益性及政府办政府管为原则、为参保人提供社区门诊基本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参保人的社区门诊医疗服务;(六)医疗机构有多个执业地点的,各执业地点应单独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第六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医疗服务及物价管理

5、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二)医疗机构及其职工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取得执业许可证并正式投入运营1年以上(实行“政府办政府管”、“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受此项规定限制)且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社会声誉良好;(四)卫生技术人员(指全日制人员)的配备符合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要求,且具有当地执业资格;(五)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为主,各项医疗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等级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六)配备医疗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且能够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第七条愿意承担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

6、可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一)要求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书面申请,并填写《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见附件一);(二)1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四)拟分管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的负责人、从事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以及职称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五)大型医疗卫生仪器设备清单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编制床位和实际开放床位数量,以及临床科室床位分配情况;(六)近两年医疗机构运营情况

7、(含近两年财务、业务等相关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包括全院业务收支情况及诊疗服务分析表<见附件二>;全院住院病人分科费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七)按要求提供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电子文档),需标明药品或医用材料的通用名、商品名、药品剂型、规格、价格、产地(厂家)、批准文号(产品注册证号)、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等;(八)经物价部门审查通过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表(验原件);(九)医疗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十)社会保险登记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十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审定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程序办理:18

8、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于每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