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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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和“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综合管理;流出地

2、与流入地协作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共享;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采用双向考核手段,对部门和流出流入地进行考核、监督;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省内一盘棋”、“区域一盘棋”和“全国一盘棋”格局。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是: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       第三条 根据不同的服务管理工作内容,本规范所指的服务管理对象划分为四个层次:      (一)全员流动人口,全员流动人

3、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所有异地居住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1.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就读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夫妇中一方为本县(市、区)户籍,另一方因婚嫁而异地居住人员;        3.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人员,以及东莞、中山两市的市内流动人员。       全员流动人口是信息管理对象,应采集信息、录入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并适时变更。     (二)成年流动人口,成年流动人口即流动人口中的成年人

4、口(以下简称成年流动人口),是指全员流动人口中18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应为其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三)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以下简称成年育龄妇女)是指成年流动人口中18至49周岁的女性,还应为其提供免费办理婚育证明服务。     (四)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以下简称已婚育龄妇女)是指流动成年育龄妇女中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或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生育史的人员。这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点对象,应进行巡查验证、登记建档,并围绕生育、节育等环节落实计划生育经常性服务管理。       第

5、四条 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根据本地流动人口规模设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

6、.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9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要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岗位,并按本地流动人口规模配备工作人员。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中,至少要设一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管理人员。       第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日常经费、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和药具经费,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

7、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逐步达到与户籍人口人均计划生育经费同等投入水平。       第六条 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密切配合、政策协商、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协作机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参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卫生部门做好重点对象的孕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等信息的登记、通报工作,协调公安、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做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证明的核查通报和信息共享工作。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市

8、、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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