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

ID:19425550

大小:92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9-27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_第1页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_第2页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_第3页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_第4页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_第5页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_第6页
资源描述:

《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城规〔2016〕002—县政府002城固县人民政府文件城政发〔2016〕3号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固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等级标准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5-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陕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陕税二〔1988〕052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的批复》(陕政函〔2008〕33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的批复》(汉政函〔2008〕66号)规定,给合我县经济发展规划和市政建设现状

2、,参照《陕西省城固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2年—2030年)》、《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五郎工业园区、三合循环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各建制镇镇区规划,现将调整后的城固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等级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县城) (一)一等区:东至东环二路,西至西环四路(桔园路),南至南一路(朝阳路,向东延伸至大东关与东环二路交汇处,向西延伸至与西环四路交汇处),北至民主街(友谊路)。该范围内执行县城一等地标准,即单位税额每年6元/㎡。(二)二等区:东至东环三路,南至汉江河,西至西环六路,北至北环一路。该范围属未列入县城一等区的区域,

3、执行县城二等地标准,即单位税额标准每年5元/㎡。(三)三等区:县城东至湑水河与汉江交汇处,东北至湑水河,南至西汉高速公路,西至西环九路(向北延伸至斗山),北至斗山,以及汉中航空智慧新城、三合循环工业园区、五郎工业园区全部范围。该范围属未列入前述一、二等区的区域,执行县城三等地标准,即单位税额每年4元/㎡。二、建制镇(一)一等区:柳林镇、沙河营镇、文川镇、老庄镇、桔园镇、上观镇、龙头镇、原公镇、三合镇、董家营镇-5-1.柳林镇:东至文川河,西至红沟河与汉王镇接界,北至文川镇接界,南至汉江河。该范围属未列入航空智慧新城规划区之外的区域。2.沙河营镇:东至汉中供电局司家铺

4、110KW变电站东端(含变电站),西至文川河以东,南至汉江河堤以北,北至沙井社区新庄村以南。3.文川镇:东至文川河,南至石羊寺(城龙路与文柳路交界处),西至武乡镇交界处,北至老庄镇交界处。4.老庄镇:东至文川河,西至景家山村3组(青蛙塘以东),北至老庄村(四河至潮汐河路以南),南至文川镇交界处。5.桔园镇:东至湑水河西,南至观坝以北,西至邵山坡以东,北至刘家营、杨西营、升仙村北端(含刘家营、杨西营、升仙村)。6.上元观镇:东至新堰渠至江子河以西,南至张家营自然村南端(含张家营村),西至鸭儿池自然村西端(含鸭儿池村),北至汉江河以南。7.龙头镇:东至新光村十二斗渠,南

5、至群力村一组南侧通村公路,西至黄家营村与陈家窝交界处(西高寺路口),北至湑惠渠。8.原公镇:东至东原公村东端(含东原公村),南至湑水河,西至西原村与西坝村交接,北至湑水河东干渠。-5-9.三合镇:东至阁斗坡遂道口以西,南至堰沟水库大坝以北,西至胡家湾村以东(含胡家湾村),北至汉江河。该范围属未列入县城规划区和三合循环工业园规划区之外的区域。10.董家营镇:东至叶齐村二组交城南路,南至南沙河东渠,西至交警大队董家营中队西边通往董家营村道路,北至董家营(徐小渠)以南。上述范围内执行建制镇一等地标准,即每年4元/㎡。(二)二等区:二里镇、天明镇、五堵镇、小河镇、双溪镇1.

6、二里镇:东至同裕河滨新区东端(含同裕河滨新区),南至西河桥,西至二里粮站西端(含二里粮站),北至谭家桥、二里村与大同村交界处。2.天明镇:东至老敬老院殷家坡,南至黄垭村委会桥头,西至天明初中(含天明初中)向北延伸至天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大角寨(含天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五堵镇:东至316国道超限站东墙以西,南至元山村村委会以北,西至老公路养护段,北至五洋路王洋桥。4.小河镇:东至小河街后,南至养生滩吊桥,西至湑水河边,北至黑沟沟口。5.双溪镇:东至药材收购站以东300米,西到湑水河,南至南沟河,北至双湑吊桥。上述范围内执行建制镇二等地标准,即

7、每年3元/㎡。-5-除特殊标记外,本次调整中的范围分界以道路中心线为准。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原《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县城及建制镇范围的批复》(城政函〔2006〕8号)和《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的通知》(城政发〔2008〕24号)停止执行。城固县人民政府2016年2月15日-5-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汉中航空产业园区管委会,五郎工业园区管委会,三合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15日印发-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