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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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文件通人社能发〔2011〕8号签发人:王振良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定点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33号)和《关于做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6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确保培训资金安全,特制定《北京市通州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

2、发15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北京市通州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一一年三月十日主题词:职业培训资金通知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3月10日印发15附件:北京市通州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33号)和《关于做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工作

3、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培训补贴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培训的补贴。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外来农民工培训所需资金由财政就业专项资金负担。第三条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凭《身份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本市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凭《身份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15每年可以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选择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不能重复参加。创业培训补贴不能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重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不能与高技能人才实训补贴重复申请。第四条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员、护理员(护工)、养老护理员职业的外来农民工,可由所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其它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职业(工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定期发布。第五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辖区内补贴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会同区财政局编制辖区内职业培训补贴资金预算和组织清算工作;负责对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审批;建立审批流程、内部监控制度;负责辖区内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管理及指导服务。第六条区财政局负责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编制辖

5、区内职业培训补贴预算;对辖区内职业培训补贴资金进行复核、管理和清算;对辖区内职业培训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15补贴培训的组织工作;会同定点培训机构做好参培人员身份验证和培训后就业安置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制定补贴培训的相关奖励政策,推进培训就业工作。第二章定点培训机构第八条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面向我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资质认定的方式确定承担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定点培训机构。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开

6、展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应在《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补贴标准目录》)范围内。创业培训机构具体认定办法另行制定。第九条定点培训机构接受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报名时,应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子系统”(以下简称《培训子系统》)核验人员资格,对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应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培训登记表》。定点培训机构要与组织外来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并将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培训子系统》,同时留存培训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15第十条定点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应按照相应职业(工种)的

7、职业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制定授课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没有国家和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制教学计划、大纲并组织实施。定点培训机构应至少在开班前5天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开班申请。第十一条职业技能培训结束后,定点培训机构应对完成培训学业的学员进行考试,合格的颁发《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对符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学员,应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组织学员参加鉴定;参加特种作业培训的学员,按照北京市特种作业有关规定执行。创业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指导学员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的设计,统一组织学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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