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教[201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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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大教[2013]52号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14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9月12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各学院、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大办【2012】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推荐2014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

2、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13-二、指标分配2014年全校推免生的名额为427人,其中学术型295人,专业学位132人。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对指标进行分配,并下达至各学院(具体见附件1:2014年推免指标分配表)。三、推荐原则(一)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所有具有推免资格并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均可报考我校或其他高水平招生单位(高校或研究院、所)。(二)推免生指标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两种类型指标不可交叉使用。学生在本专业综合排名(P

3、)的相对排位数是确定获得推免指标的基本依据,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根据学生意愿按“优者先择”的原则及学院的指标以1:1确定学生最多一种指标类型。(三)至学校接收推荐学生复试接收函件规定时间止,如学生未被录取,则由学校收回该指标,进行二次安排。四、推荐条件按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条件执行。其中:(一)申请学术型推荐资格:学生综合排名(P)应在所学专业同年级学生前15%以内;申请专业学位推荐资格:学生综合排名(P)在所学专业同年级学生前25%以内。(二)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在前三年中没有未取得

4、学分的必修课程。(三)学生成绩统计截止日为2013年9月11日。-13-(二)依据“实施办法”中规定“学生英语成绩应达到优良”的要求,规定申请推免学生CET4应当达到425分(含)以上,英语语种及小语种(俄语、日语)学生专业类外国语水平测试四级(或相当等级)达到及格以上。(三)“实施办法”中发表学术论文加分规定执行时,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论文的真实性,严厉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涉嫌论文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等行为的,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必须认真加以核实,必要时要聘请院内外专家组织答辩。确认学术不

5、端行为者,需报请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其相应加分。(四)“实施办法”中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获国家级奖项的认定,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12年9月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学数据填报指南》所界定的范围为准,具体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

6、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其它各类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进行认定,原则上按省级或省级以下级别计。-13-五、推荐程序1.9月15日(星期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海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教研办作初步审查。(1)每名学生只能获得一种类型的推荐资格,同时最多只能申请2个

7、接收单位。(2)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录取单位接收函的,指标由学校收回。2.9月16日(星期一),各学院对初步审定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各学生加分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对具备资格学生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材料,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重新审核。同时,将推免生名单汇总表(表样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05房,邮箱958969302@qq.com)。3.9月17日(星期二)至9月27日(星期五)期间工作日内,学校推免生工

8、作小组办公室为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签署推免意见和出具相关证明函件。4.10月14日(星期一)17:30前,学生将接收函(原件)交到学院指定的地点,并由学院复印存档,原件归还学生,逾期不再受理。学院接收学生的函件时务必注明清楚接收的详细日期和时间,并要求学生在汇总表(见附件4)和复印件上签名。-13-5.10月15日(星期二)11:30前,各学院将学生的接收函复印件及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稿)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6.10月2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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