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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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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未来走向内容摘要: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一项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精神内涵的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道重要的法律屏障。虽然有着某些缺陷与不足,但其存在的价值却是不容否定的。因此,在未来的走向中,这一制度决不应是被取消抑或被限制。相反,我们应以现代司法的理念对其加以强化和完善,以期继续发挥其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 检察机关以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置的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它的建立对于维护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多年的司法实践也表明,这一制度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极大地制约着其功能
2、的有效发挥。也正因为如此,才引发了人们对这一制度未来命运的颇多论争。对此,笔者认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未来走向应当是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导向,走强化检察监督之路,并对改造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提出了初步的构想。 一、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存废之争试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未来走向内容摘要: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一项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精神内涵的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道重要的法律屏障。虽然有着某些缺陷与不足,但其存在的价值却是不容否定的。因此,在未来的走向中,这一制度决不应是被取消抑或被限制。相反,我们应以现代司法的理念对其加以
3、强化和完善,以期继续发挥其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 检察机关以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置的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它的建立对于维护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多年的司法实践也表明,这一制度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极大地制约着其功能的有效发挥。也正因为如此,才引发了人们对这一制度未来命运的颇多论争。对此,笔者认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未来走向应当是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导向,走强化检察监督之路,并对改造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提出了初步的构想。 一、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存废之争试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未来走向内容摘要:
4、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一项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精神内涵的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道重要的法律屏障。虽然有着某些缺陷与不足,但其存在的价值却是不容否定的。因此,在未来的走向中,这一制度决不应是被取消抑或被限制。相反,我们应以现代司法的理念对其加以强化和完善,以期继续发挥其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 检察机关以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置的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它的建立对于维护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多年的司法实践也表明,这一制度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极大地制约着其功能的有效发挥。也正因为如此,才引发了人们对这一
5、制度未来命运的颇多论争。对此,笔者认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未来走向应当是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导向,走强化检察监督之路,并对改造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提出了初步的构想。 一、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存废之争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检察机关依法对该国的民事诉讼活动实行监察督促以维护民事诉讼程序和实体的公平与正义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监督的问题,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经提出并付诸立法和司法实践了。建国后,以列宁的国家干预民事法律关系的思想为指导,在借鉴前苏联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基础上,仿效苏联的模式,构建起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并以立法形式
6、予以明确规范,如1954年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民事案件有权提起诉讼或参加诉讼。”此后,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82年3月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1982年12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内涵的应有之义,同时也为检察机关实施民事检察监督提供了直接的宪法依据。据此,
7、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从1986年起有选择地开展了民事诉讼监督试点工作,对完善法律监督职能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宪法的规定,1991年4月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的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该法第14条重新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则更为明确地规定了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并以列举方式界定了抗诉的法定事由。自此以后,我国各级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领域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检察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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