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

ID:19346513

大小:21.93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01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1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2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3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4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5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6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7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8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9页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_第10页
资源描述:

《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公安机关请销假制度  篇一: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我局公安机关的内务管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81)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问题的通知》[黔府发(1991)58号]、《贵阳市公安局实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和备案制度的规定》、《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条民警因婚、丧、病、探亲或其他个人私事

2、需要请假的,均应写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级审批手续。  第三条工作时间代班局领导离开岗位应将去向告知指挥中心;各部门代班领导离开办公地点应将去向告知本部门值班民警;其他同志离开岗位应将去向告知本部门代班领导。  第四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各科、所、队、室的正职请假,先由本人填写《云岩分局科、所、队长请假和备案表》,写明事由和请假时间,1天以  内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超过1天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或政委批准;  (二)各科、所、队、室的副职请假,先由本人填写《云岩分局科、所、队长请假和备案表》,写明事由和请假时间,  1天内由本级正职批准,2至5天经本级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局领导

3、批准,6天以上需经局长或政委批准;  (三)民警请假,先由本人填写《云岩分局民警请假和备案表》,写明事由和请假时间,3天内由直接领导批准,超过3天由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五条民警离开本市(包括公休日、节假日、休假、事假、婚丧假、产育假),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说明事由、外出地、时间及联系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一)局党委成员离开本市1天以上,应向局长或政委请假,经同意后外出,并向指挥中心通知联系方法;  (二)各科、所、队、室的正职,1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超过1天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或政委批准,并报政工科备案;  (三)各科、所、队、室的副职,1天以内由

4、本部门正职批准,2至5日经本级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局领导批准,6天以上需经局长或政委批准,并报政工科备案;  (四)其他同志,3天以内由该部门正职批准,超过3天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并报政工科备案。  第六条民警因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所在单位领导在考勤登记本上予以注明,并由内勤代办请假手续。  第七条病假超过三天,需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第八条民警的探亲假期及审批程序: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三十天;  (二)未婚民警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民警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

5、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民警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民警请探亲假,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手续后报政工科备案。  第九条民警的年休假假期及审批程序:  (一)、工龄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  (二)、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工龄满二十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四)、年休假可与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合并使用;  (五)、年休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计。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与第二年合并使用,不能延至第三年使用;  (六)、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6、 (七)、脱产参加各类学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学习期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学习结束后回单位工作的,从下一年度起按规定享受休假待遇。  (八)、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  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九)、工作人员一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如果在休假后无故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第二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在应当休假的时间内因自然灾害原因

7、主动放弃休假的民警,可以补休;在应当休假的时间内不休,自行选择其它休假时间而又没有完成休假的,不予补休;有特殊原因需要推迟休假的民警,要逐级上报。  (十)、凡受停止执行职务、禁闭、行政拘留或行政记过处分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已休假的,第二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休假审批程序按本规定第四条执行。  第十条民警的婚丧、产育假假期及审批程序:  (一)、民警婚假为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民警,增加10天婚假,共计13天;  (二)、女民警产育假为120天,在产育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