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

ID:19346432

大小:20.63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01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_第1页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_第2页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_第3页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_第4页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亟需完善近年来,涉及父母离婚后子女扶育费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但在现行所有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对父母离婚后给付抚育费的内容、标准及有关保障制度方面,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建立一套全面系统、操作性强的离婚后的子女扶育费给付制度迫在眉睫。  一、关子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笔者认为,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给付方面的立法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对抚育费内容未作具体规定,双方容易在对子女负担哪些具体费用上产生争议。现行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

2、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但是生活费和教育费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父母抚育子女是否仅付出经济费用?法律未作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只简单的以不抚育方的收入百分比为标准给付抚养费,易导致双方对子女负担费用产生争议。  二是抚育费标准难以确定。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此规定明确了子女生活教育费,既保护了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考虑到父母的负担能力。在具体操作上,

3、《意见》又作出规定:“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二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单位效益的波动,职工收人的增减,《意见》规定的尺度就难以掌握。  其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不抚养子女方的收人证明,均依民事诉讼法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由当事人自行举证,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难以保证给付方收入的准确性。三是保保

4、障抚育费给付的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在给付方丧失给付能力时,在对方无力单独抚养,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妹也无力给付的情形下,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必将受到影响。  二、关于完善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的立法建议  明确抚育费内容  抚育子女的费用主要包括孩子吃、穿、用、医疗保险、文化娱乐、教育费用、保姆雇佣等经济支出。不仅包括《婚姻法》规定的基本抚育费,还应包括子女入学赞助费等正常的教育费。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时可分为两类:  一是固定支出:  1 子女抚养费应以阶段性常量为给付标准。如在子女出生的头两年,其经济支出是一个常量;教育费

5、用在整个求学期间也是相对的固定支出,因此,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应以阶段性的固定支出为衡量标准。  2 固定支出应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生活水准,而不应以一个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准而定。  3 在非婚生子女的固定支出中,目前实践中生父的抚养费的给付往往只从孩子出生之日起起算,而怀孕期间的营养费、住院接生费、婴儿用品预购费等项的经济支出未予考虑。笔者认为,这部分费用也应计算在应支付的子女生活费中。  二是不确定支出,包括子女生大病、升学赞助费等固定支出不足以支付的情形。《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

6、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谓“必要”,笔者认为凡涉及到子女的身体健康以及人生前途的开支为必要的,如子女生大病、因上学而增加的医疗及教育费。另一部分是虽然合理,却非必要的,如子女提出为了更好的学习买一部电脑或外出旅游的费用等等。这一部分不确定支出因缺乏必要性,因而不具备法律上规定必须支付的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这部分费用主要涉及到医疗费和教育费的承担问题。原则上,医疗费由父母双方共同分担,子女的医疗方案也应由父母双方商定,否则超出正常的、必要的医疗费用部分,擅自决定一方无权要求另一方分担。  关

7、于教育费的承担问题,笔者认为从法律上讲,教育费是包含在抚育费里的。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费用应计人抚育费,但不得另行要求增加。此后再接受高一级学校教育的费用,可视为额外费用,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由父母双方分担。  明确有关抚育费数额标准  一是明确“月总收入”的范围。应包括: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以及属于企业单位职工的浮动工资。但保健费、洗理费、卫生费等不应计算在内,因为这些是国家发给职工个人用于劳动保护的费用,应当用于职工个人使用。二是确定收入数额应参照以下标准:  1 对收入相对稳定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

8、人员,可以按照最高法院《意见》,明确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这个比例幅度基本上能够适应全国一般的工薪阶层给付子女抚育费的要求,实务中可以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等情况,适当地在此幅度内加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