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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屋权属登记面积计算规则》(苏房政[2006]8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苏房政〔2006〕8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屋权属登记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房管(建设、规划建设)局、各区房管(国土房产)局,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为了适应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统一我市房屋权属登记中的面积计算标准,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2002年制定的《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规则(试行)》进行了修改,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苏州市房屋权属登记面积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产测绘工作,统一房屋权属登记面积计算标准,正确计算房屋权属登记面积,维护房屋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
2、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房屋权属登记测绘业务中的房屋面积计算。第三条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实施的房屋面积计算不适用本规则。第四条房屋面积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计算与分摊,产权面积核定等。第二章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第一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规定第五条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辅助设施的面积,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第六条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
3、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第七条 房屋的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第八条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第九条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空间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第十条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按规划确定的室内地坪±0以上或规划设定的层次计算自然层,第十一条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次。第十二条 房屋总层数是指室内地坪±0以上层数与室内地坪±0以下层数之和。第十三条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
4、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室内地坪±0以下层次以负数表示。第十四条 房屋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所有面积计算过程中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面积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6位以上。第十五条计算方法采用坐标解析法或采用几何图形公式计算面积。第十六条 房屋面积计算中边长测量中误差与限差房屋面积的精度等级边长测量的中误差边长测量误差的限差一级±(0.007+0.0002D)±(0.014+0.0004D)二级±(0.014+0.0007D)±(0.028+0.0014D)三级±(0.028+0.002D)±(0.056+0.004D)注:表格内D为边长
5、,以米为单位。当D<10米时,以10米计当实测数据与理论数据在以上误差范围内可以按理论数据计算商住、综合楼采用三级精度; 其余房屋采用二级精度。第十七条 房屋面积测算的中误差与限差房屋面积的精度等级房屋面积中误差房屋面积误差的限差一级±(0.01+0.0003S)±(0.02+0.0006S)二级±(0.02+0.001S)±(0.04+0.002S)三级±(0.04+0.003S)±(0.08+0.006S)注:表格中S为房产面积; 商住、综合楼采用三级精度; 其余房屋采用二级精度。第二节房屋预测面积的计算第十八条房屋预测面积是指商品房期房办理商品房预售证销售时,根据国家规定,由当地
6、房产主管部门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产测量机构,依据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按国家有关规定合法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行为;是开发商销售房屋建筑面积的依据。第十九条测绘人员根据房屋所有人提供的图纸(电子文档)对图形中标定的分段边长之和与总长度进行核定,当两者相符时,可采用图纸尺寸计算。第二十条当采用建筑施工图采集边长时,分段边长之和与总长度校核不符时,应返回设计单位重新修正图纸并进行签章。第二十一条 应用图纸进行计算时,建筑物内外墙所注记的尺寸应加上设计标注的厚度,设计无标注厚度的,统一加0.015m粉刷层厚度。第二十二条 根据预测房屋的特殊性,避免纠纷,在提交预测成果时,委托方必须对
7、每幢房屋的用途、结构、层次、阳台的封闭情况与分层分户图上标定的共有面积部位及分摊状况进行仔细校核,并签字盖章,以确保可靠正确。第二十三条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发商在房屋预售时,必须对房屋的计算成果、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协议认定表及分层分户图进行告知。第二十四条 开发商在建造与销售过程中,经有关部门同意,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及时通知委托测量单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第三节房屋建筑面积按全部计算的范围第二十五条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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