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属人员待遇初审办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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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属人员待遇初审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52021—2017云南省西畴县民政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7--7-三属人员待遇初审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行政区域内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二、办理依据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1.申请书(向云南省民政厅申请)原件、复印件各1份);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各2份);3.婚姻关系证

2、明材料原件(结婚证审查后退回,结婚证以外的其他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不予退回)、复印件2份;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或病故军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2份);5.《“三属”待遇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6.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7.以上材料小于A4纸的,需要用A4纸粘贴。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址:西洒镇金玉路31号(西畴南方电网城区营业厅旁)交通方式:1、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到(供销

3、社下车)县委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县委2、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到(供销社下车)县一中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县一中六、申请材料三属人员待遇初审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新办延期变更1《遗属待遇申请书》原件2√√√2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2√√√4复印件2√√-7-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或病故军人证明书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按季度上报。八、审批收费收费项目: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

4、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其发送《受理情况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

5、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5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四)审批发证西畴县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

6、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409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通知村委会审批人员,再

7、由村委会通知当事人。(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电话投诉:(0876)7622633。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邮政编码:663500。-7-(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http://

8、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或在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直接领取。-7-附件1三属人员待遇初审许可办事流程图本人提出申请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县级文件通知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州民政局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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