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

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

ID:19280736

大小:3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9-30

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_第1页
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_第2页
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_第3页
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_第4页
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 摘要: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分布的城乡差距,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瓶颈。制约教师交流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不足,教师聘任制度缺失,缺乏与市场相适应的城乡教师交流的机制。促进教师交流制度保障措施是:在制度上确立城乡教育共同发展的目标,以定向拨款的形式支持城乡教师交流,完善教师聘任制,建立教师定期流动制。  关键词:教师资源;教师交流;义务教育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发展格局孕育了我国义务教育的二元、非均衡发展的现状,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就必须解决教育条件保障的均衡化。在教育条件保障方面,教师的均衡化成为继教育投入后我国近期教育政策

2、法律关注的焦点。新的《义务教育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但理论界对如何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缩短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本文以此为切入点,从我国教师资源配置、教师交流政策的沿革入手,分析制约我国城乡教师交流的主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城乡教师有效交流的制度保障建议。    一、城乡教师交流政策的沿革    现阶段我国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政策的发展历史是从1993年开始的。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了义务教育的“两基”发展目标,要求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进一步扩大师范院校定向招生的比例,建立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保证毕业生到中小

3、学任教”。发展纲要中提出了“加强高等学校之间教师的交流”,但没有涉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互动交流。1993年,我国颁布了《教师法》,其第17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聘任制是教师资源配制的有效方式,但由于我国教师聘任制的不完善,导致了教师人才的盲目、无序流动。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各地要制定政策,鼓励大中城市骨干教师到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或兼职,中小城市(镇)学校教师以各种方式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规定还提出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地区学校任教的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同时要求采取优惠

4、政策,吸引和鼓励教师到不发达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对基层教师间的交流有一定的积极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在“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中要求“重点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求通过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促进城乡教师交流。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又提出了城乡教师“对口支援”的交流方式,要求援助地区的学校要为受援地区的学校培养、培训骨干教师。2002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出台,该计划明确提出了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并且把“建立教师转任交流制度”5作为实现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此

5、后,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增加选派东部地区教师到西部地区任教、西部地区教师到东部地区接受培训的教师数量”。2004年,周济部长在教育部2005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2005年农村教育工作要从三个方面继续推进,在第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相关人事制度改革”中指出:“要加强对教师的统筹管理和资源的统一调控,促进教师流动,安排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目前,我国主要省市都启动了城乡教师

6、交流计划,但形成制度性规定的却很少。2005年7月,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暂行办法》,该办法具体规定了交流的政策与保障、组织与管理,开启了我国地方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化的大门。  从城乡教师交流政策的沿革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首先,教师交流大多带有短期行为的特征,制度性不强。无论是早期的“教师对口支援”、“教师送课下乡”,还是后期的“教师转任交流”、“教师定期交流”等形式,都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教师交流是一种长期性、发展性规划,制度化是教师交流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次,这些政策性的规定不系统,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为:其一,没有明确促进城乡教师交流的责任主体,对“谁促进

7、”,“如何促进”,尤其是“交流经费保障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其二,没有具体的教师交流程序,如交流对象的条件,教师定期流动的义务性、交流的时间、交流者的待遇等;其三,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工作,以及如何保障教师的教学质量问题。  第三,这些政策中的“交流”或者“流动”还仅仅局限在教育系统内部的地区内部的流动,忽视了教育系统内外的互动和教育系统内地区内外的流动。日本中小学教师的定期流动制强调的是“就近流动”的原则,但是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