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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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制度  篇一: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明确职责。明确专人管理;落实证、章分离;建立出入库登记。各管理、签发单位将每次领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数量、证件起止编号登记入册,并由领证人、发证人签字,存档备查,要坚决杜绝《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流失情况发生。  2、认真落实《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程序。助产机构要规范使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

2、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领取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等)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始凭据,并在《信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本》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规范执行《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补发程序。因签发机构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机构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因当事人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予以相应换发,换发后原证件由换发机构归档保存,做好编号  和换发原因登记。各地要严格控制《出生医学证

3、明》补发,确须补办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原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应分娩记录,对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还需提供“出生公证书”。补发后要做好编号和补发原因登记。  4、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单位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进行归档,永久保存。  5、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的管理,建立废证登记本,将本机构内产生的废证进行详细登记,严格控制废证率。  篇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制度  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空白证件领发保管制度  (一)签发机构应明确《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责任人,配备空白证件储存室

4、和储存柜,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确保空白证件不遗失、不损毁、不失盗。  (二)签发机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本单位本年度接生的活产婴儿数加5%的损耗,将下年度的空白证件需要数量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临时需要增加计划时,应专题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三)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空白证件入库、出库、库存数量、号段和首发、补发、换发、废证数量,每个月月底对库存空白证件进行一次盘底,并核对空白证件编号。  (四)严格空白证件领发手续,空白证件入库、出库要有登记、签收、审核手续,详细记录入库、出库时间、出入库数量、起止编号和库存

5、数量,经手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字。  (五)所有签发人员均应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熟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法规、规章、规范,签发人员调整岗位必须做好交接,并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备案。  (六)签发机构撤销、合并,或注销、停止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应于6个月后清理盘底未签发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并上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机构应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并在签发窗口公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签发责任人员、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签发机构在对孕

6、妇进行产前保健和对待产孕妇进行产时保健过程中,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告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要性及办理流程、需要提交资料和注意事项。  (三)签发人员应指导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首次签发申请表》,认真审查其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现疑问及时澄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弄虚作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采录、上传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孕周、体重、身长等信息时,应严格依据产房或病房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姓名及父母信息应严格依据并查对《首次签发申请表》。  (五)《出生医学证明》必须采用电脑打印机打印,一律不得手写《出生医学证明》。  (六)

7、证件打印后,应指导领证人反复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所有信息,并要求领证人在《出生医学证明》领发登记表上签名领取。  三、《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使用制度  (一)签发机构应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盖印,实现证件签发与印章使用分开。  (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应做到专人管理、专柜储(转载于:小龙文档网: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制度)存,杜绝私自用印、乱盖印章。  (三)《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只能用于《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和换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四)《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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