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报材料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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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申报材料第二部分集合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报材料第二部分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重要提示本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本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

2、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说明书对集合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和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准文件(《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兴业证券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97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申报材料第二部分集合计划说明书目录一、定义与释义2

3、-1二、集合计划介绍2-3三、集合计划当事人介绍2-7四、设立推广期间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2-10五、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的特别约定2-13六、集合计划的成立2-14七、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2-15八、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2-20九、投资限制及禁止行为2-28十、集合计划的账户与资产2-30十一、集合计划的资产估值2-31十二、费用支出2-36十三、收益分配2-38十四、存续期间委托人的参与和退出2-40十五、集合计划的展期2-45十六、集合计划的终止和清算2-47十七、信息披露2-49十八、风险揭示及其相应风险防范措施

4、2-52十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59二十、特别说明2-60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申报材料第二部分集合计划说明书一、定义与释义本集合计划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计划指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说明书、本集合计划说明书、本说明书指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集合计划合同指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指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代理推广协议指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推广协议《管理办法》指《证券

5、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指《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元指人民币元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人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兴证资管集合计划托管人、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推广机构指兴业证券、兴业银行注册登记人指办理计划份额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等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指受计划合同约束,根据计划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管理人、托管人和计划份额持有人委托人、持有人指依据

6、集合计划合同和集合计划说明书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成立日指集合计划达到集合计划说明书和集合计划合同规定的成立条件后,管理人通告本集合计划成立的日期推广期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对集合计划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推广工作,并在启动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集合计划的推广、设立。具体推广时间以集合计划的

7、推广公告为准。封闭期指不接受参与、退出等业务的工作日,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为封闭期。2-55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申报材料第二部分集合计划说明书开放参与期、开放参与日指投资者办理集合计划参与业务的工作日,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满整3个月后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参与期,委托人可在开放参与期申请参与本集合计划。开放退出期、开放退出日指投资者办理集合计划退出业务的工作日,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满整3个月后的3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退出期,从首个开放退出期的下个月起,每个月最后3个工作日为开

8、放退出期,委托人可在开放退出期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由于委托人在开放期退出而导致的管理人自有资金被动超限,应在被动超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整到合同约定的范围,由于自有资金被动退出而引起的特殊开放退出期由管理人公告确定。存续期指计划成立并存续的时间工作日、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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