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237726
大小:37.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9-30
《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修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修正)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991001(颁布时间)19991001(实施时间)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修正)(1993年12月30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99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五章 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
2、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下列人员:(一)企业的从业人员;(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中无军籍的从业人员;(四)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五)退休人员。离休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统一管理,强制实施。提倡和鼓励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补充个人帐户,归个人所有,可以继承。鼓励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费率和养老保险待遇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四条 从业人员
3、基本养老保险费按部分积累办法征缴,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共济帐户和个人帐户管理。第五条 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由单位管理服务逐步过渡到社会化管理服务,实行属地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开展社区性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第六条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省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养老金支付状况,对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进行必要调整。第七条 国家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从业人员,个人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4、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从业人员,自本条例修订施行之日起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和养老保险待遇,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分档次规定。个体经济组织雇用人员时,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为雇用人员所选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档次,以及各自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界定、由省人民政府作出规定。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超过所在市
5、、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第十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而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标准。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列入管理费用;个体经济组织列入成本;国家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三条
6、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济状况。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其应当缴费人数和金额。第十四条 凡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年检手续的用人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年检手续。用人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时,必须先审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终结书。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本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
7、中代为扣缴。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因经济困难确实不能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书面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批准后可以缓缴。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退休后,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在单位也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八条 企业依法破产时,其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当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交纳基金补偿金。基金补偿金按每名退休人员现年至75周岁的预期余命数乘以同期社会平均基本养老金的标准计算,从破产清算资产中一次性缴纳。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第十九条
8、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