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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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采矿权变更审批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主项名称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子项名称采矿权变更审批2实施主体自治区国土资源厅3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4承办机构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5联办机构无。6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12-17号国土资源厅窗口。7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8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1—5595674监督电话0771—55958459实施对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变更采矿权的采矿权人。10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

2、市、县四级分级管理。11行使内容国家授权和委托自治区审批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34种重要矿种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达大型(含)以上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由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12通办范围无。13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40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1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号,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7—予以修改)第三条第三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

3、除外。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三)变更开采方式的;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3.《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0年1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4、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七条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变更前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三)变更开采方式的;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六)变更生产规模的。15实施条件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申请人为原采矿权人;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

5、五条、《关于报部审查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电子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80号)附件3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申请人应具有与矿山扩大矿区范围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提出申请;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7—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一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6、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关于探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0〕1018号)采矿权人履行了相关法定义务,涉及有偿处置的已按规定处置;5.《关于修改<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29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拟变更矿种的资源储量报告已经评审备案,勘查程度符合规定要求;6.《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十三条、《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

7、分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第十四条、《关于修改<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29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评审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经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并批复(备案);7.《关于修改<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29号)申请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需符合国家有关调控的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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