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资料

合资企业资料

ID:19231625

大小:120.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9-27

合资企业资料_第1页
合资企业资料_第2页
合资企业资料_第3页
合资企业资料_第4页
合资企业资料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资企业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合资企业资料合同书章程董事会名单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三章合营企业第四章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出资方式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监事会(或:监事)第九章管理机构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组织第十一章设备和原材料购买第十二章税务、财务与利润分配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清算第十四章保险第十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章不可抗力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第十八章适用法律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

2、国有关法规,经本合同各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设立“”有限公司,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第2.l条:合营各方:甲方:法定地址:注册地: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定地址:注册地: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第三章合营企业             第3.1条:合营各方同意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成立:“"(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珠海市。合营企业根据需要,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

3、在中国内地、港澳和其它国家或地区设立办事机构。第3.2条:合营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地位,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其合法经营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第3.3条: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第四章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第4.1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为年产。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出资方式第5.1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和投资比例如

4、下:甲方认缴的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的%;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的%。合营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资:甲方:;乙方:。第5.2条: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第5.3条: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第5.4条: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

5、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投资担保。第5.5条:合营各方的出资应在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之内分期汇入合营企业在珠海当地银行开设的账户或缴付合营企业,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1、第期在个月内缴付,甲方出资额为,占认缴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额为,占认缴注册资本的%;2、;3、其余注册资本,甲方出资金额为,乙方出资金额为,应在月内或年月日前缴清。(注:注册资本可一次性缴清)。第5.6条:合营各方缴付出资后,合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书。

6、合营企业据此应于30日内将加盖公章的出资证明书副本抄报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及有关部门,并提供与出资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注: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投资者(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缴纳出资金额或提供合作条件的内容;缴纳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5.7条:在经营中,如发现资金不足,经各方协商增加数额和比例,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由合营各方分别投资。第5.8条:合营期内,合营企业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第5.9条: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

7、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第5.10条: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6.1条:合营各方责任如下:甲方:(1)按本合同条款依时缴纳出资额;(2)(3)(4)(5)(6)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乙方:(1)按本合同条款依时缴纳出资额;(2)(3)(4)(5)(6)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章董事会第7.1条:合营企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合营企业注册

8、登记之日即为董事会成立之日。第7.2条:董事会由人组成(3-13人),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注: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不兼企业实职的董事均不得在合营企业领取薪金。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合营各方委派或更换董事时,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第7.3条: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第7.4条:董事会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