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

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

ID:19217949

大小:27.65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9-29

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_第1页
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_第2页
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_第3页
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_第4页
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议  篇一:法律顾问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为聘请方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范围:  包括:法律咨询、法律策划、法律文件、协商谈判、法务管理、法律培训等。具体为:  1、解答法律问题,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法律事务,就聘请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方案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公告债务催讨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聘请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

2、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  4、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5、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聘请方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  6、对聘请方无形资产提供法律保护方案;  7、应聘请方要求,全程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  8、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  9、公司内部事务处理;  10、公司商务及法律事项调查(包括

3、但不限于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  11、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  12、协助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协助聘请方举办法律讲座和培训,向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3、在聘请方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  14、接受聘请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服务制度:  1、法律顾问经常性工作将以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文件、参与经营决策、参加商务活动、建立合同制度、法律培训等为主要内容;  2、法律顾问按聘请方要求提供工作总结,经聘请方确认、考核,

4、并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3、法律顾问在服务年度末与聘请方座谈沟通,提交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报告及全部法律顾问工作成果。  四、服务程序:  1、律师接待聘请方的法律咨询;  2、律师初步答复聘请方的问题;  3、聘请方提供相关资料;  4、律师审阅资料,与聘请方商议解决方案;  5、律师着手处理案件,采取法律步骤;  6、律师及时与聘请方沟通情况;  7、律师按聘请方指示办理案件;  8、律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9、后续服务(咨询及告知)。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

5、律师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我国国情出发

6、,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选拔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  坚持分类规范实施。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

7、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坚持统筹衔接推进。着眼于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局,处理好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之间的衔接,畅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目标任务。XX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

8、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