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ID:19204264

大小:37.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29

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1页
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2页
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3页
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4页
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吉林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吉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速吉林省省级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大学科技园)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吉林省科技产业化水平,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科技园建设突出产业特色,突出学校、产业园区双依托,坚持地方政府主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大学科技园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各市(州)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大学科技园进行协助管理和指导;高校和地方产业园区是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主要依托单位。  第

2、四条 大学科技园是吉林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基地、高校师生创业的实践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基地;是高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  第五条 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和产业园区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管理服务优势相结合,为推动高等学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主要功能是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育高层次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  第二章 认定与管理  第六条 各市(州)大学科技

3、园申请认定省级大学科技园,由市(州)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向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吉林省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提纲见附件);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予以认定。《吉林省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材料》的内容和数据应可核查。  第七条 申请认定省级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一所或多所大学和产业园区为依托,具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发展方向与目标明确。  (二)必须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管理机构,经营状况良好。  (三)有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中本科以

4、上学历占70%以上。  (四)具有边界清晰、布局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固定区域不超过3个、面积达15000平方米以上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面积的60%以上(含60%)。  (五)园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六)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七)大学科技园50%以上的企业在技术、成果、技术转移、人才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关联。  (八)园区设立的孵化基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3个以上投资案例。  (九)园区建有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为大学生创业实习提供场地、资金、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十)地方政

5、府和依托高校、产业园区应有支持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具体政策,高校资源向大学科技园开放。  (十一)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在园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  第八条 大学科技园的孵化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大学科技园工作场地内。  (二)申请进入大学科技园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三)迁入的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四)企业在大学科技园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2个月(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不超过60个月)。  (五)企业成立时注册资金中扣除“知识产

6、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属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现金部分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六)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  (七)企业研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  (八)企业团队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留学生、大学生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由其本人担任。  第九条 大学科技园实施统计年报制度。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各大学科技园

7、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建设发展绩效统计报表报送指定的机构,并同时抄报所在市(州)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 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大学科技园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考核条件的大学科技园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后仍达不到考核条件的,将取消“大学科技园”的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大学科技园,待条件具备时,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再次申请认定。  第三章 政策与措施  第十一条被认定的大学科技园,省直有关部门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十二条 地方政府、依托的大学和产业园区要给予大学科技园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第十三条 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

8、理部门负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