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ID:10054900

大小:1.25 M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22

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1页
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2页
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3页
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4页
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佛山农业公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佛山农业公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佛山农业公园创建、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国加发〔2016〕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2号)、《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提升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佛发〔2016〕11号)和《佛山市农业局关于推进佛山农业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佛农〔2016〕87号)有关精神

2、,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公园是指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和重要前提,为最大限度实现生产效能,延展和扩充其它功能,对园区进行园林化的乡村景观处理、生态化的郊野田园打造、景观化的农耕文化植入、产业化的组织管理形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充分体现现代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理念,汇集农业生产、田园景观与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的现代化、规模化的农业旅游综合体。第三条市农业局负责佛山农业公园的认定和—5—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区、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佛山农业公园的申报、推荐、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报佛山农业公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一)申报单位是在佛山行政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社会组织或政府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单位,园区合法经营一年以上,并登记备案。(二)申报单位依法取得园区土地的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园区内主要建筑物依法报建和建设。(三)园区内的营业场所、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因此受到司法和行政机构的处罚。(四)尽力保留原农户、农民的人居原生态,与乡村、农业文化相关的风景、风物、风俗、风情具有吸引市民游客的资源禀赋和基本质素。(五)产业结构中必须以农业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产业)作为重要板块。(六)按照《佛山农业公园评定标准及申报创建评

4、价体系(试行)》的有关标准进行评分,综合考核评价得分达到80分以上。第三章认定程序—5—第五条申报时间。佛山农业公园每2年进行一次,由市农业局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第六条申报材料。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于指定的申报受理时间自愿向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园区所在地的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佛山农业公园申报表。(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三)申报单位用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四)农业公园建设规划或建设总体方案。(五)农业公园规划建设平面图、效果图和园区实景图(或航拍图、全景图)等。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报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好原件接受评

5、审组现场查验。第七条审核把关。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对所管辖范围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上报至市农业局。第八条评审考评。由市农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到现场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查看和询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园区休闲设施建设情况、农林生产情况、农耕文化展示情况等,根据《佛山农业公园评定标准及申报创建评价体系》进行评分,提出推荐名单。第九条会议讨论。由市农业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佛山农业公园候选名单,在市农业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5—第十条认定公布。由市农业局发布农业公园认定名单,并授予“佛山农业公园”证书和牌匾。第四章扶持政

6、策第十一条在认定的有效期内,对获得“佛山农业公园”的单位,市财政根据当年农业扶持资金的安排情况,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的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公园宣传、标识制作以及生态农业、绿色产业、农耕文化、农业科普、体验特色农产品、示范展示等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第十二条各级农业部门开展佛山农业公园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向财政部门申请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佛山农业公园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复评制度,认定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进行复评。第十四条复评单位填写《佛山农业公园监测表》(由市农业局在每年的申报监测通知中发布),提供第六条第二、三、

7、五款所需材料,由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局。第十五条各级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佛山农业公园应建立档案,并采取情况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对有效期内的佛山—5—农业公园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标志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帮助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第十六条佛山农业公园享有以下权利:(一)可在园区广告宣传中使用市农业局发布的统一的佛山农业公园标识。(二)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田园综合体、广东省农业公园、农业龙头企业、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等荣誉称号和财政扶持项目。(三)优先享受农业部门组织的职业农民培训等培训交流活动。第十七条佛山农业公园应承担以下义务:(一)自觉

8、接受各级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