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占有保护制度的研究有贡献的学者和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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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对占有保护制度的研究有贡献的学者和文献  篇一:民法中占有保护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占有制度在民法上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制度,该概念起源于罗马,后经各国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今天相对完善的制度。占有是物权法中重要的制度,直到XX年《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才真正有占有制度。因为我国民法起步较晚,对相关制度的规定与实施还处于初级阶段,保护还不是很完善,研究占有的保护,有助于我国占有制度的完善,使之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  关键词占有性质救济  作者简介:黄俊伟,西南政法大学XX级法律硕士,研究方向:民法。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doi:/占有制度,

2、是民法中重要的制度,特别是在《物权法》中,其重要性特别突出,同时也是大多数学者在众多民法制度中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占有的概念早在罗马时期就已经出现,在罗马时代,占有被认为一种事实,其机能不在于保护权利,而是保护社会和平。该概念的出现,对后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虽然该概念早已出现,但是,在我国《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占有制度的内容。我国民法对占有的有关规定见于《民法通则》中,但是,这里的占有规定与占有制度中的占有有很大区别。《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的占有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物权法》第五编中所规定的占有,在民法理论中被解释为对物的控制状态,不是

3、一项权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占有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地变化之中,为了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占有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物权法》将占有制度单独作为一编单独规定,成为物权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无疑是我国立法中的重大进步。由于是首次将该制度首次写进法律明确规定之,就避免不了有不足的地方。就有关内容做相关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以下就占有制度的相关内容做进一步阐述研究,希望能在理论上及实务上提供些许参考价值。  一、占有性质的争论  关于占有的性质,理论上较为流行的观点有事实说与权利说两种。研究占有的相关制度,必须要认清占有的性质问题。可以说,占有的性质问题是

4、占有制度的根源问题,是研究占有其他问题的前提。准确定位占有的性质,有助于发挥占有制度的功能。以下就这两种性质进行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事实说  1803年萨维尼发表了《占有的权利》一文,探讨了占有是事实还是权利的问题。在当时,得出的结论是占有是一种事实。萨维尼的解释是,占有既是事实,又是权利,在本质上是事实,在结果上与权利相同。占有,在萨维尼看来,不是因为它是权利而受保护,而是受到保护,才像是一种权利,而他本质上不是权利。目前,法国、德国、瑞士包括我国均采取此说作为理论上的通说。事实说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该说认为:占有是一种事实,对物的事实上的控制状态

5、,法律对该事实予以保护,维护财产秩序。同时,该说认为占有的目的就是扩大对财产的保护范围,维护社会财产秩序的稳定。主张该性质的学者以著名法学家王泽鉴先生为代表。占有欠缺权益归属的支配性,所以占有不同于一般的物权。众多学者把占有制度中的占有属性界定为事实有一定道理,这是占有客观状态的反应,但是又与一般的生活事实不同。它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所以,把占有的性质归为事实,没有把占有同一般的生活事实区别开来,没有显示出法律对其保护的本质和价值。  (二)权利说  认为占有是权利的学者认为:占有是受法律明确规定予以保护的,别人无正当理由不能干涉,这样看来,理

6、解为是一种权利是恰当的。另外,占有的事实状态是构成占有权的要件。以该说为通说的以日本为典型。日本立法中明确将占有规定为一种权利,将占有的规定放于物权总则之后,置于各物权之首。将占有视为一项权利,意识到占有与物权不可忽视的本质  联系,显示出对占有保护的本质与价值。但问题是,占有是对物的控制状态,占有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现有的财产秩序,它不仅包括有权占有,还包括无权占有,权利的取得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既然如此,对物享有权利必须是合法的。如果将占有规定为一种权利,势必会缩小占有制度保护的范围,这样就会把无权占有排除在外。无法实现占有制度的功能,有引起社会秩序紊乱的风险

7、。占有因对物的事实支配而产生,因对物的事实支配的消灭而消灭。因为占有的事实属性,把占有的性质归为权利也有不妥。另外,把占有视为一种权利,那么占有推定的原则该如何适用,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既然已经成为权利了,那就没有推定的必要了。  从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来看,我国选择的立法模式与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模式相同。从形式上看,我国《物权法》是承认占有的事实属性的,这也是我国学界通说观点。《物权法》的编纂体例按照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唯独第五编用的占有,而不是占有权,体现出占有与其他物权的区别。所以,从形式上看,我国《物权法》并没有承认占有是一种权利

8、。  (三)本文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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