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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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评估手册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二OO九年二月目录农村初中“教学规范达标”活动评估工作补充意见1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初中教师评估指导意见4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师“教学规范达标”评估表(修订)9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师“教学规范达标”评估记录反馈表10温州市农村初中学校“教学规范达标”评估表(修订)11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师“教学规范达标”评估验收汇总名册13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师“教学规范达标”评估情况汇总表14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学规范达标”评估申报表

2、15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学规范达标”评估意见表16农村初中教学规范达标评估程序17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18复评材料清单18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9开展“教学规范达标”工作指导意见19温州市农村初中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指导意见21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师教学常规23初中语文学科教学常规26初中数学学科教学常规30初中英语学科教学常规34初中科学学科教学常规38初中历史与社会学科教学常规46初中音乐学科教学常规51初中体育学科教学常规55初中美术学科教学常规57初中信息技术学科教

3、学常规63农村初中“教学规范达标”活动评估工作补充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初中“教学规范达标”教师和学校评估工作,扎实推进教学规范达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教师评估工作继续执行《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初中教师评估指导意见》(温教研〔2008〕34号)1.申报评估的教师必须参加农村初中教学规范达标活动满一年以上。新分配或调进学校参加教学规范达标活动未满一年的教师暂不参加当年的教师评估,但可以参加学校评估验收后的年度升格评估。调进学校的教师在原学校已参加农村教学规范达标活动

4、时间合计已满一年,有完整资料的,可以参加教师评估。调出学校的教师在新单位参加评估。2.兼任两门及以上学科的教师按自定的一门学科参加评估,但另外的兼任学科必须达到基本规范,不能违反教学基本要求,否则,不予评估。3.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专职教师必须有规定的课时,有备课,有活动指导,有学生作业,有评价。4.免检教师必须参加复评,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评估资料。评估时应按标准评估,严格要求。5.未承担教学工作的学校行政、后勤的教职工不参加教师评估。二、学校申报评估必须开展教学规范活动满一年,95%以上专

5、任教师参加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参加教学规范达标活动的教师中有90%及以上的教师评估合格或优秀。参加教学规范达标活动教师人数按评估当期学校教职工名册中专任教师数为统计口径,含专任教师和行政领导,但不含调出教师,未参加教学规范达标的年满55周岁以上的男教师和年满50周岁以上的女教师,未承担教学工作的职工,新调进或分配的参加教学规范未满一年的教师。三、教师评估由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初评,各县(市、区)教研室复核,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复查认定。1.复核、复查时,被抽查教师中免检教师的复核、复查率不得少于20%。2

6、.复查时,上课符合率低于50%或其他各项符合率合计低于70%的,学校评估不合格。3.复核、复查范围不少于两个学期(不含评估时的当前学期)。4.复核、复查要随机抽查,尽可能涵盖不同学科,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思品,历史与社会;覆盖不同的群体,优秀、合格都要占一定比例;重视过程,查教师平常记录,查学校行事历,查平时的总结。5.第一次评估,教师优秀率不超过20%,年度升格评估中,升格教师优秀率不超过10%。三、学校评估采取推荐制。评估组根据新修订的《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教学规范达标”

7、评估表(修订)》进行量化,提出推荐意见,报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审批。四、实施“一票否决”制。评估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严重违反课程计划,2.严重违反师德规定的,3.在评估过程中有造假现象,一经查实,学校或教师评估为“不合格”。五、实施“回头看”抽查制度,每年对已评估学校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和条件与评估一样。对抽查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年度升格条件。六、已完成学校规范达标的学校应继续坚持规范建设,从形式到内涵,不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要求,促进教学规范达标活动深入开展,有效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质量提高。

8、七、实施年度升格评估制度。已完成评估验收的学校在坚持开展教学规范建设的基础上,对已获得合格证书的教师且有长足进步的教师给予再次评估,达到优秀条件者,发给优秀证书。1.年度升格评估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估,县(市、区)教研室复核,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认定的程序进行。年度升格评估坚持鼓励先进,公平公正的原则,升格结果必须公示。2.年度升格评估,每年一次,安排在11月份进行,上报认定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前。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初中教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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