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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9
《加快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调查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加快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调查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着力抓好“三农”工作,在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转变上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作为农业产业化基础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却一直发展缓慢,成为制约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问题,需要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现状和不足 一是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滞后。截止XX年,全省已形成各类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1100多个,其中XX红星、马王堆市场已经成为我省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岳阳花板桥、衡阳西园、常德甘露寺、郴州七星等市场也已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的龙头,这些市场搞活了农村经济,提高了农民收
2、入,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反观我市,仅有两家农业部定点市场——零陵商业城和冷水滩三多亭大市场,并且是国家有关部委为照顾落后地区才评定为农业部定点市场的。零陵商业城原本是小商品集散地,农副产品批发只是它的副业,规模偏小、档次偏低。三多亭市场就是一个菜市场,远远达不到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和要求。 二是现有市场基础设施条件差,交易方式落后。目前我市大多数农产品交易市场仍是自发形成的露天市场,有的甚至地面都没有全部硬化;市场配套设施不完备,仓储、制冷等基本配套设施严重不足;营销模式和营销技术手段落后,无论是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市场体系建设,还是市场销售策略、促销手段和市场服务,都与
3、发达地区存在着较大差距。如在市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到了西瓜和柑橘成熟季节,每天都有三四十台外地卡车前来调货,由于没有专门交易市场,只能在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上交易。零陵区多年前规划的南津渡蔬菜大市场不知为何变成了停车场和小型菜场,菜农们依旧在羊角山马路市场交易。再如我市特色农产品最多的江永县,也没有一个专门的外向型市场,来往客商极不方便。 三是市场主体培育起步晚,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我市出现了600多个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一些中介组织,但是这些组织大多是民间自发的,交易方式简单,运输的方式也比较原始,大大限制了农产品的交易范围,没能建立起广阔的市场和先进的农产品营销网络。这些
4、由乡镇主导成立的合作社一般规模较小,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以致大部分农户进入流通领域基本上是散兵游勇、各自为战,在市场中缺乏定价协商权,难以适应市场大起大落,抗风险能力低。 四是信息体系薄弱,市场引导力不强。我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滞后,直接服务于农民和市场的区域性、微观性信息少,对农业生产和流通起不到引导作用,信息服务手段落后。如XX马王堆市场仅搜集发布各类信息的从业人员就有六七个,而我市仅江永县政府办建设了一个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市级层面还没有一个官方的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 二、加快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我市应从促进农民增收
5、、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高度,紧密结合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构建覆盖全市高效有序、功能强大的农产品购销网络体系,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逐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枢、农贸市场为基础,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二是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建议市政府在城区近郊、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一个规模较大的以粮油、蔬菜、水果、苗木花卉、畜禽、水产、副食品为主,集检验检测、冷藏保鲜、物流配送、信息、餐饮、商住服务于一体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整合市农业科技园和零陵区南津渡小菜园自发市场,建设两个果蔬大市场。依托江永和道县现有的
6、特产交易市场,建设南部六县果蔬交易市场。 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经纪人队伍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形式。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领域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全面加强农产品流通经纪人的培训,扶持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增强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获取市场信息、参与市场谈判和市场竞争的能力。鼓励个体运销户和农村经纪人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扩大营销规模。继续加大对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流通和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加工和营销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建立比较稳定的产销关系,完善“订单农业”。同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特
7、别是利用展销和信息推介服务等形式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利用各地举办的各种农产品展销博览会,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参加展销活动,搞好本地特色农产品宣传,扩大市场份额。要加强国内外市场需求趋势的研究,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向。 四是加大对农产品购销主体的税收、土地和信贷支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对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将大中型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其用地列入专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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