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

ID:19122737

大小:18.09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2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_第1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_第2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_第3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_第4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和制度供给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发展形式,不同发展形式的特点是什么,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成为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需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家庭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商品农产品生产为目的,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与现代农业及市场经济

2、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业经济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商品农产品的主要供给者,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力军。  我国农产品供给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转变为目前的“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压力不断增加。在我国的亿农户中,超过60%属于自给型和生存型农户,能够提供商品农产品的农户不足40%。一方面,小规模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另一方面,务农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难以提高。在此形势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成为现实需要。  新型农业经

3、营主体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主体,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信息联盟化发展突飞猛进,城镇化也已迈过50%的关口。据专家测算,XX年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全社会平均水平的30%。农业现代化相对滞后,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突出表现。与传统小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容易接受和应用新技术,对现代生产要素需求更为强烈,同时能够为小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所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力军,是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的重要力量。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4、呈现数量多、规模小、经营效益低的特点,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缺乏市场信息,小农生产有较大盲目性,不仅加剧了农产品价格波动,而且难以保障自身生产效益。另一方面,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发育和开放,对市场参与者在生产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散小农户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其规模、技术、管理、组织等多方面的优势,可以进行科学的生产决策,延伸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发展形式  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是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力量,也

5、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构成。从组织属性上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分为三类:家庭经营型、合作经营型和企业经营型。  家庭经营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经营型主体是指以家庭为主要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主要分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近年来,我国农村在兼业农户大量增加的同时,专业农户也在兴起壮大。我国农村出现的各类专业种植户、养殖户并不一定是一年当中全部时间都从事种植、养殖业,所谓的“专业”,是指他们从事的是面向市场的商品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种植业或养殖业。  家庭农场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后不断发展壮大。和一般专业大户相比,家庭农场在集约化水平、经

6、营管理水平、生产经营稳定性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是我国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和经营化方向发展的转变。截至XX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共有家庭农场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  合作经营型农业经营主体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农民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协会等多种形式出现,直到XX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才获得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户间的联合,解决了小规模家庭农户的规模经济缺陷,通过技术、资金等合作,推动了农户生产的集约化水平。据国家工商总局XX年1月发布的数据,截至X

7、X年底,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一方面,以某一个专业、某一个品种为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农产品加工、流通、营销的需要;另一方面,农民的生活指导、权利维护和社会诉求等也要求农民合作社担负起社会职能。为此,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合作社、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  企业经营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农业企业以社会化生产的方式,形成了与农户间的分工体系,并主要在农业产业链的下游经营,引领农户进入市场,发挥市场组织者作用。截至XX年底,

8、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1万多家,销售收入万亿元。目前,龙头企业每年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国内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