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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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建造的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包括房屋使用安全及装修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防治管理、房屋安全应急管理以及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等,农村宅基地房屋除外。  房屋的消防安全,电梯、燃气、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军队、宗教团体、历史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安全管

2、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范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协调和监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完善房屋安全检查和

3、监测网络,协同做好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工作。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规划、国土、财政、安监、公安、消防、城管、工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商务、交通、民政、民宗、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对违法建设的房屋进行查处。  第六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

4、当将房屋安全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解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常态化、网格化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房屋安全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困难家庭以及自然灾害受损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和白蚁危害治理的适当补助。  第七条鼓励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及个人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元的社会化房屋安全风险化解机制。  第八条对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举报、投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危及房屋安全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

5、及时处理。  对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同一行为,同时涉嫌违反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由最先受理投诉、举报的机关处理。处理过程中发现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第九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使用人是责任人。房屋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的,管理单位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合法使用人承担房屋安全连带责任,房屋租赁(借用)协议等另有约定的除外。  建筑幕墙所有权人为建筑幕墙安全使用责任人,应当对建筑幕墙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照国

6、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常规维护。  第十条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质量缺陷的保修和治理责任。新建房屋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受让人提交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文件,明确告知受让人房屋的基本情况、设计使用年限、性能指标、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保修范围和期限等事项。  房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使用安全承担下列责任:  (一)按照设计用途

7、、建筑物使用性质及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  (二)检查、维修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  (三)房屋的装饰装修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  (四)按规定防治白蚁;  (五)按照本条例规定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六)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第十二条房屋安全责任人不得擅自实施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拆改房屋承重墙、梁、柱、板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房屋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等;  (三)超过房屋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四)开凿房屋楼面

8、结构层或者扩大房屋楼面结构层洞口;  (五)开挖房屋地面和地下室;  (六)拆改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七)其他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确需实施前款行为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施工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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